杭州余杭发生的遛狗不栓绳还******,法律难容公德不许,你怎么看?
一、养狗人要有“狗德”,首先是管好自家的狗儿子狗女儿(很多养狗人会这样称呼狗狗)不要惊动、影响他人,甚至不能惊吓他人,毕竟怕狗的人不在少数。其次就是管好狗儿子狗女儿不能随地大小便,狗也是有三急的,所以出来遛的时候要准备好随时给它接大小便的装备,否则被路人踩上,路人不会说自己走狗屎运,只会骂又是哪个缺德鬼没有管好狗仔狗女。
二、狗儿子狗女儿犯下的罪应该是由养它的狗爸狗妈主动承担,并且主动赔礼道歉,做好安抚工作。
三、对新闻里狗女儿狗儿子犯的罪,狗爸没有主动赔礼道歉,反而暴力对待受害者,这样的人就是***,仅仅是拘留几天,赔偿各种费用太轻太轻了,起码要在监狱里呆上两年以上,他这是暴力侵害罪(法律上应该没有这宗罪)。
四、国家应该加大加快健全这方面的法制,否则会不断涌现宠物犯罪、霸座、霸道的各类***。
养狗人积恶太深众愤难平,到底中国社会是狗类世界还是人类社会?到底中国社会还要每天十万人被家养狗流浪咬伤咬死***才肯出手救治才算人民的伤死大于养狗人的乐趣?日本社会已禁狗几十年杜绝狂犬疫苗几十年,在此之前与中国一样养狗泛滥狂犬疫苗不够用,为什么日本人在***眼中比狗重要而在中国的人在***眼中其咬伤咬死无人问津?宣传讲社会主义优越性以人民疾苦为已任,但怎么就此不了日本资本主义社会杜绝狗患及狂犬疫苗用场?
这个狗爹遛狗不栓绳,还暴打护孩子的母亲,气焰十分嚣张,人神共怒,天理难容,不判不足以正国法。事己至此,杭州警方会给国人一个交待吧!不会拒留五曰,罚款200,赔理道歉吧?希望严惩不贷,我们期待结果。
杭州一女士小区内遭4狗围攻流血休克,狗主人未阻止,咬人斗牛犬被注射死,你怎么看?
大不了的事,又没咬死人,干什么要对狗下毒手,有错的是狗主人,让狗主人多赔钱不就行了。
有的人就是和狗过不去,一点爱心也没有,每年***死多少人,难道也将肇事司机抢毙了?如果我美珍的黑背儿子咬了人,赔多少钱都行,想杀它?没门,你问问我们爱狗人士会答应吗?
狗也是属于传统文化的一角,人类诞生之初,狗找同伴,它选择了人,但它是为人类服务的一种动物,俗话说,犬守夜,鸡嘶晨,指旧社会没有防盗设备,没有保安,狗是防盗贼,抓扒手的,沒有钟表,鸡叫打时间的,是好动物,喂是可以的,但狗主人必须要自始至终的,严加管理,不能伤人,象上述这类的事,责任完全属于狗主人自己,责任冒到位,把咬人这条狗,注射死亡,这是出如一种恨,但它必定是畜牲不懂事,主要还是狗主人要负责,及取教训,对整过养狗的也是一种教训。
我想知道,这四个狗都是一个主人么,在狗咬人的时候主人为什么不阻止,难道他养狗就是为了去咬人?还是狗主人和受害者有仇。
不管是什么原因,狗咬人就必须得制止,狗主人也好还是路人也好,看到了狗咬人都应该尽量帮忙制止。
我本人也喜欢狗,但是绝对支持对咬人的狗实行人道主义安乐死,现在很多人养狗,大家应该明白养狗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不是养来攻击人的,而且各地方都有规定,不能养大型犬和攻击行强的狗。
这个事情的狗主人必须担负他的责任,我对法律了解不多,有可能的话应该追究狗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