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男子遛狗被狗拖入河流溺亡,却找河道管理方要赔偿,你怎么看?
谢邀!自己遛狗溜到了河里,不幸溺亡,这怪不得任何人,河道管理方也不可能去认可这种无理的赔偿,不是所有的不幸都能找一个赔偿的人,凡事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而论,像成都男子的这种不幸,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只是自己不小心造成的意外罢了!
8月19日晚上,成都男子黄某(33岁)和媳妇牵着自家狗在河道边溜达,途径一防护隔离网小门时,狗跑进去了这道门,而狗绳固定在黄某手上,为了抓住狗,也跑进了那道门,可是黄某被狗拖进了河流,男子最终抢救无效而亡。
黄某的父亲认为河道管理单位有责任,平时那道门都是上锁的,可是现在正是汛期,可是门没有上锁,那么河道管理单位应该负责任。河道管理单位认为,黄某的不幸深感痛心,也可以给予人道支持,但是要追究河道管理单位责任,那是没有道理的,黄某作为一个成年人,有能力分辨安全,这个不幸的意外是黄某大意导致。
确实如此,就像网友热议的那样,是人遛狗,不是狗溜人,如果说出了意外让别人承担责任,那就是没有道理的,而黄某家属认定的无非就是防护栏杆门没有上锁的问题,可是人家有警示牌,告知河道危险,作为成年人还在河道边遛狗,这本身就是将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
凡事都要讲道理,不能说发生了不幸就找别人的责任,关键是看有没有道理,是不是别人的责任,如果是,那也没话可说,可是像这种情况,作为河道管理单位,肯定不能给予赔偿。
成都男子遛狗被狗拖入河流溺亡,却找河道管理方赔偿,成年人有分辨自身自控能力,安全第一。
事情发生于2019年8月19日晚六点多钟,成都市民黄某以及媳妇儿,晚饭后牵着自家的狗,在河边溜达。
途径一防护门网一小门时,狗突然跑进了这道门,而狗绳子固定在黄某的手上,为了抓住这狗,黄某也进了这道门。
由于狗的力气比他大,跟着黄某也被拖进水里,很不幸,发生了意外。黄某溺水,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黄某父亲认为河道管理方,管理不善,要为儿子的溺亡负责。
黄某的父亲认为河道管理单位有推卸不了的责任,现在正值汛期,平时这道门都是上锁锁着的。
现在无人看管,汛期门未上锁。是造成溺亡的根本原因。
河道管理方认为,黄某的不幸溺亡确实值得同情,可以人道主义方面给与支持和帮助。另外黄某作为一个成年人,有能力辨别自身的安全。意外的不幸完全是黄某个人行为所导致的后果。
孰是孰非,自有公论
对于此事我深感不幸,狗是人类最真实的朋友,忠于主人,爱护主人,也为黄某勇于爱护自己的爱犬精神感动。
但我想说,意外总是意外的,可能他自己也没有想到。一个小沟里就翻了船送了性命。
对于安全,作为成年人我相信大家还是要警觉。安全永远都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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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一般人就不会去找河道管理的,既然找到了人家也出于人道主义赔偿一部分了,再不满足只有损失诉讼费,照这个逻辑赔偿下去也不是个事,长江黄河大海沿线两岸都没有围挡,每年死的人也不会少吧,那得赔偿多少啊?
四十不到的男人被狗拉下水溺死的故事也是第一次听,河道管理愿意出于人道主义赔偿也是第一次听,说是出于人道主义赔偿吧也是合理的,那么祖国的河流大海是不是死人都能出于人道主义赔偿一点啊?成年人具备了行为能力都赔偿,那么每年夏季因为游泳溺水死亡的不具备行为能力孩子们是不是应该得到更高的补偿?这里产生了很多我们想不通的问题,然而这样的问题是会导致社会矛盾的,是不是因为有人就赔偿没人就不赔偿会成为百姓讨论的话题,而且转换成社会抱怨也不是不可能。
所以我们的各级***都要有一个系统完善的管理制度,哪些属于管理不到位应该负有责任的***,哪些是作为行为人自身导致的严重后果自己负责,都要有一个具体且细致的划分,重点是培养每一个公民的意识,不要因为意外***而掏钱了事,你可知道往后还有更多的钱来处理同类***,这里需要的是一个固定的模式和法律准则。
这回真的是狗溜人,还把人溜死了,真是件悲痛万分之事。
首先说狗儿是搐生,你要有控管能力,才能养它,不然你养它干啥。
至于死者家属现在来个状子,把河道管理处告上法庭,赔钱、赔钱、、、。
现在就看***受不受理这种案子?
如果***真受现这种案子,又判河道管理赔了钱,那、、、今后河道管理处就可能天天要往外赔钱。
下河洗澡溺亡的,跳河寻死的、、、家属都可以去河道管理去取钱,可能这河道管理处得去建几个银行才行,不然***判了你赔钱,你又没钱发不成老奈了吗。
我们又等等看这事有没有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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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狗是主谋:要你去碰瓷,结果弄***成真把事情搞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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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狗要去找投路,想要拉上主人一起去见阎王,结果狗话着你死了,你的钱也规给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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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都拽不住的狗还养着干什么呢?哦丶想到了!你是要这条狗给你拉车(干活),结果它把你拉下河,啊一一啊这河应该要盖个锅盖才对,。
大家好!见笑见笑!😂😂😂😜😜
内蒙古小伙子勇救跳河女孩溺亡,对此你怎么看?
这种见义勇为的事情,我觉得应该不仅仅有精神上的鼓励,物质的鼓励也应该跟上,都说好人有好报,但是现实社会中好人的好报却是从未见过,这个内蒙古小伙勇救跳河女的事情,说明小伙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他舍身忘己的高贵品格,是当下中国最缺乏的。
反观现在社会上的种种碰瓷行为,以欺诈来套取钱财,这种不道德行为却没有任何的法律管制,中国现状的老人“扶不起”,让多少做好事的人遭殃甚至丧命,内蒙古小伙萨其拉勇救跳河轻生女孩的行为,应该用积极的方式宣传,倡导社会良好的风气,不要让好人寒心,不要让歹人苟活。
社会道德应该多起正面作用,说个故事,孔子有一个学生叫子贡,做好事反却被孔子骂,原因是他破坏了道德的规矩,相传鲁国人很多都在外为奴,***宣布凡是路过百姓看到在外的同胞做努力,把同胞赎回后不仅仅有表彰,还有丰厚的嘉奖,而子贡赎救同胞却分文不取,被孔子大骂,说他害了还没有被赎救回国的同胞,鲁国为了鼓励百姓做赎救同胞的好事,给予精神以及物质上的丰厚回报,旨在鼓励让人们更多的做这样伟大的事情,而子贡这样一做,看似精神上很有品格,却给伟大戴上了道德枷锁,子贡不要钱就是伟大,那要钱的人却是不好了,久而久之会让做好事的人越来越少。
反观现代社会,好人真的有好报吗,答案是看不到,这种事情应该多多鼓励,最起码,要让恶人有恶报,再说说这个小伙子的精神,实在难能可贵,这正是现代社会缺少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