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南区一男童在小区内遭两大型犬撕咬,身上多处受伤;涉事犬系业主饲养,物业称狗未系绳子。你怎么看?
百分之九十九的养犬人都有病,因为病的厉害...才没给犬加绳索。
犬是社区里最危险的动物,如果某人觉得ta家犬太危险了,可以举报。
本人才疏学浅,谢谢邀请。
狗主人该负的责任(所有医药费,对家长的道歉,求得家长的谅解……)。
仔细想想,小孩被狗咬了,做为孩子的监护人家长也有责任。
如果说家长带孩子不尽心尽力,放任自流,那么孩子的危险无处不在,在家里有电器与被开水烫着的危险存在,上下楼梯有孩子被摔倒摔伤的危险存在,出入电梯有被电梯夹着手指夹断的危险存在,在小区玩耍,还有被人贩子抱走痛失小孩的危险存在和被小区私家车撞到压到的危险存在……。
我不愿意看到孩子被狗咬的惨状,也不愿意看到狗因咬人而被乱棍打死的惨状,因为都是生命!
都是人的责任,必须由人来承担!
如果没有责任心,对人类不负责任,不文明养狗,就不要养狗!勉得坏了养狗人的名声。
如果没有呵护心,看护不好孩子,就不要承担孩子监护人的重任,可以另用他人。
我希望看到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感人画面。人与人之间和平共处、相爱相帮的美丽风景!
祝孩子早日康复!
什么都在改革:养狗也要改革:有些人把狗看的比亲生父母都重要:有些养狗不负责任:各马路和小区到处是狗-行人都的给狗让路:狗把人咬了都找不到狗主人:若你吓虎一下狗:狗主人会打骂你'再不禁狗:都成了狗城市:我认为把养狗的人判刑或无期、城市:才会文明:
男童在小区内受到大型犬撕咬,是一件多么揪心的事,爱狗人士们都死了,都哑巴了,怎么都不说话了。狗不咬人,狗是朋友。纯粹胡说八道。满嘴喷粪。对于这件事警察介入后,养犬业主和物业都脱不了干系,第一责任人当然是狗主人,一是赔偿医药费,二要以故意伤害罪惩治,明知狗会咬人,且养大型犬,这不是故意的伤害人么,第二责任人是物业,物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物业除了对环境治理外,还有保护业主的功能,物业有权对辖区的,对人生安全的一切进行干预,***如物业已经告诉业主不能养狗,或者已有措施阻止养狗,业主没有责任,否则脱不了干系。去年淮北市地方法院,就对小区业主被狗咬伤,进行判决,小区物业承担连带责任。奉劝哪些物业管理公司,最好对辖区养狗进行劝阻,或者小区内禁止养狗,否则出现狗伤人***小区物业就得承担连带责任。
为什么当地允许养大型烈犬而且一人养两只?为什么此狗主人遛狗不拴绳戴嘴套?宠主只顾自己耍狗弄狗享受私欲玩得心花怒放,却把别人家孩子的生命不当回事真是天良丧尽!明知自家大型烈狗要咬人,却偏偏要敞放遛狗致使两只恶犬咬伤小男孩,应以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此狗主人的刑事责任,并视伤情程度处以罚款赔偿受害人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