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中医》葆秀对翁泉海一腔热情,为什么翁对她极其客气冷淡?还拒绝他老爷子的撮合?
  2. 作为刑警,你经历过或者听到过哪些特别的犯罪案例?

《老中医》葆秀对翁泉海一腔热情,为什么翁对她极其客气冷淡?还拒绝他老爷子的撮合?

昨天才看了这部电视剧。看了剧透,应该是翁泉海对葆秀没感觉,翁泉海觉得葆秀是个传统的女人没有新思想,不能自己琴瑟和鸣,直到葆秀出家了,才意识到真爱就在身边。只能说翁泉海在处理感情上太渣,为葆秀不值。

就是编剧的失败之处,为了引出后面的三角恋,故意让翁泉海对葆秀不动心。可是这样的编排,让人物非常立不住脚,非常牵强。葆秀不论是性格外貌才情都很优秀,翁泉海在结婚之前,觉得年龄差距大,不想拖累她,还可以勉强理解。结了婚却不圆房,可能吗?即使退一万步说,翁对于如此优秀的女子不动心,不爱,可是结婚了,也该好好对待,要不就是个彻底的渣男。翁的人设到此彻底坍塌,已经弃剧。

《老中医》开播后,凭借陈正国、冯远征和许晴等老戏骨脱颖而出,虽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流量明星,但收视率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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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晴扮演的葆秀,父亲去世后被翁家收养,这些年来一直帮翁泉海照顾孩子和父亲。其实能看出来葆秀对翁泉海的感情,加上翁父的撮合,总觉得她和翁泉海能成。但是翁泉海却对她格外冷淡,这是为什么呢?

一、对亡妻念念不忘

翁泉海的妻子已经去世7年了,他这些年来一直没有再娶,可见他对亡妻的感情是多么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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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忍心拖累葆秀

葆秀比他小,而他自己又是二婚,不想拖累人家这么好的大家闺秀。加上他自己在上海还没有站稳脚跟,又因为人命官司导致生意惨淡,所以不忍心让人家姑娘跟着自己受苦呗。

三、对葆秀没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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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一些细节就能看出,他对葆秀压根就没有男女之情。他看着葆秀为这个家付出的一切,看着自己的孩子对她的依赖,内心只有感激之情,却没有爱意。

《老中医》央视热播,由陈宝国、冯远征、许晴、陈月末领衔主演,传国粹,见医者仁心,讲述了江苏常州孟河医派传人翁泉海闯荡上海滩,倾尽一生之力保护与传承中医瑰宝的故事

而《老中医》在开播前就火了一把,因翟天临学术***,翟天临在本剧中有出演,目前他的所有戏份都被删除了,这是个意外情况

那么来看看剧中陈宝国饰演的翁泉海和许晴饰演的葆秀,从一开始觉得两人是两口子,结果从葆秀和翁泉海的父亲谈话得知不是的,剧情一开始就从翁泉海因医疗事故吃官司说起,而葆秀为了翁泉海不惜跳水收集证据,在葆秀的大力帮助下最终翁泉海无罪释放,可谓是对翁泉海一往情深。

但翁泉海却是有意躲避,不愿提及,翁泉海的父亲也好儿子谈了一番,撮合了下,翁泉海虽然理由较多,但从他父亲的话中可知,他还在回念他的旧爱,虽已过世7年,但依旧未忘,重情义,重感情。而翁泉海从小却得到了葆秀的认可,葆秀也对他一往情深,可以说是门当户对,应给到一起的。

而剧中塑造的中医大夫翁泉海是一个温文尔雅,一心救死扶伤,有着传承中医文化的远大理想,是一个对事对生活很严谨的这么个角色,这样一个角色绝对是重情义,重感情的人,不是为儿女情长而去放弃自己的理想,所以说拒绝是很正常的,因为没有任何想法,还要躲避这份感情,看上去就极其客气,且透露出了不少冷淡的气息。

剧情凌乱,人物性格不符合逻辑,无法体现出20~30年代的时代感。牵强附会多,常识性东西都不知道,如服装,居住环境,室内装饰等等,都不真实。若不是说在上海,根本就不知道是上海,以为在中国北方发生的事,感觉很别扭。

作为刑警,你经历过或者听到过哪些特别的犯罪案例?

我在警队实习的时候碰见个案子

群殴,有个人身上被砍了好几斧子,其中脖子上有个对角伤口十几厘米,全身五十几厘米

结果并不是很重,几天就能出院了。

还有一个人,胳膊上被捅了一刀,挂了。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胳膊上捅一刀会死人。

我来说说我一个做刑警的朋友办过的一件离奇的案子吧。

案子比较狗血,大概发生在2003年的时候。案件的经过是这样的,女孩A长得非常漂亮,有个男朋友B,B也非常喜欢A,但A属于那种小太妹类型的,好玩,在玩的过程中认识了C,B与C都属于那种混社会的,小太妹眼中的大哥。A用情不专,一直在B与C之间两头取巧,因为地方就这么大,最终有一天B与C都知道了对方的存在,B与C为争抢A约过架,请人调和过,都没有解决问题

最后A、B、C三人想出了一个奇葩的处理方式,一次B带了一包老鼠药一瓶酒约A与C到一起,三方约定,B和C每人喝一杯毒酒,没死的那个就和A在一起,ABC三人都同意这个办法,达成一致后B端起杯子一饮而尽,没几分钟毒发,痛苦的样子让C不敢喝了,A和C没有打110也没有打120逃离了现场,B毒发身亡,A和C也因此进了监狱。

各位看官以为事情到这里就完了吗,还没有。A、C被抓后,B的朋友又到C家里闹事,要求C家赔钱,结果C的母亲在惊吓与恐惧中喝了农药死了,去C家闹事的人因为此事好多人也进行监狱。

因为一次冲动,因为一次所谓为爱情的奋不顾身,丢了两条人命,十多人被判刑,这样离奇的事大家听说过吗。

这是一位干刑警的朋友讲的他的经历。

十多年以前,他在区里干刑警,有一天晚上,他背着包,包里有手铐,警棍,钱包。路过市场的时候,觉得背包动了一下,他马上回头打开包,钱包不见了,里面有刚发的工资。集市上人来人往,他回去把这事说给同事听,干警察的还被偷了,大家都觉得窝囊。过了段时间,正好赶上严打,朋友也正好负责这片区域,拿着手铐,甩棍,看到小偷作案的,就紧追不放,直至把人撂倒。那些负隅顽抗的,他更是下手很重。这次,逮住一个女的,外省的,还怀着孕,大肚子。因为有的小偷***扮孕妇作案,把她带到面包车上,让女警一检查,还真是孕妇,才十九岁,让朋友大为惊讶。这么小小的年纪,就出来干这个,什么时候是头啊!

带到就近所里的小偷,有的交代了,有的就是有证据也不说。朋友把一个不听话的,铐在了暖气片上,让他蹲着,和他靠上了。想睡觉也不行,时不常的,问他几句,打扰他心态。也许是想明白了或是靠不住了,最后全交代了。一个外省来的团伙作案就这样全部落网了!

我不是刑警,退休前是个检察官。上班的时候,平时与刑警经常打交道。刑事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以后,有的案件需要警方补充侦查、提供新的证据,或者需要侦查人员说明该案中的有关情况。所以,我们就会去找侦查人员了解情况,就能知道案件卷宗中看不到的东西。

二十多年前,某地发生了一起故意***案。案情也不是很复杂。一对男女,是情人关系,多少年都保持着不正当的性关系。后来,有一天,两人为琐事发生争执。男人一怒之下,把******了。

案件很快就侦破了。

凶手被抓获归案以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证人证言等证据已经形成锁链。

我们在审查***时发现,现场勘查笔录中记载在作案现场有一条狗的尸体。我们感到奇怪,这条死狗为什么在作案现场呢?是谁杀死它的呢?与***案有什么关联吗?

后来,我们找到负责该案侦查工作的警官,提出了问题。这位警官告诉我,当时他们也感到奇怪。两个人发生***,男人一时冲动,把女人杀了,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为什么要杀狗呢?

警察就问犯罪嫌疑人,嫌疑人这时候对杀死情人有点后悔,一开始怎么也不吭声。后来才说了实话。那天他去情人家里,敲了好一会儿门,那女人才开门。女人神色慌张。嫌疑人问她怎么回事。原来那个女人在家没事逗狗玩,发生了不可描述之事。两人又为了其他的烦事产生口角,犯罪嫌疑人头脑一冲动,就***了情人。后来,又看到那条狗,就像见到情敌一样,怒不可遏的嫌疑人又举刀砍死了那狗。

这个事情仅有犯罪嫌疑人的说法,又牵涉到女方的隐私,再说这个事情又没有其他的佐证,所以卷宗里也就反映不出来。

这条狗的事情也不宜拿到法庭上去调查。有关的人知道了,也就当阵风从耳边吹过去了。***开庭审理时,只能就故意***的事实进行调查。

最终,那个犯罪嫌疑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