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狼狈为奸,狈这种生物真的存在吗?它长什么样子?
  2. 狗的寿命有15年左右,可为什么说“狗无八年”?
  3. 你的家乡出过哪些名人?

狼狈为奸,狈这种生物真的存在吗?它长什么样子?

狈是一种传说级动物,也就是说在传说中存在的动物,狈前腿很短,需要搭在狼的身上可以行走,故《太平广记》中如此记载:狈前足绝短,每行常驾两狼,失狼则不能动,没了狼的扶持,狈就不能行走了。

(题外话:“狼”中“贵族”哈士奇。)

狼狈为奸形容的是坏人窜通一起干坏事,狼与狈在一起,准是狈在出坏主意,狼只是一个执行者,故此才有了狼狈为奸这个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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狈这个动物可能并不存在,因为就科学道理来说,大自然不会进化这样的动物,而这个故事更像是一个寓言故事,而非现实。所以有的人认为狈这个动物其实就是狼,是一只被捕猎猎人伤了前腿的狼,由于狼是群居动物,不会丢下自己同伴,故扶持伤狼行走。

而狼狈为奸这个成语之后还有一个成语叫狼狈不堪,形容狈在失去了狼的扶持、狼失去了狈的主意之后的困顿窘境。

总结:现实不存在狈这种动物,成语来自于寓言故事,狈在古籍中的描写多是前腿很短的样子,样貌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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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幻船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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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之言,欢迎您们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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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狈为奸的狼,是指被狼群中的领头公狼,驱逐出狼群的亚成体公狼。这样的单身小公狼,捕猎经验不太丰富,又没有狼群给予其帮助,也没有自己固定的领地,所以面临的生存挑战比较大。这样的单身小公狼,为了活得容易一些,就必须找个合适的搭档,一起捕猎!通常这样的单身小公狼,喜欢与狈做搭档,一同去捕猎!

狼狈为奸的狈,就是指正在养育幼崽的母獾。公獾只负责与母獾交配,不负责与母獾一同养育幼崽。母獾怀孕后,必须独自分娩,独自养育幼崽。

母獾养育幼崽期间,不能离窝太久,也不能离窝太远。如此一来,母獾养育幼崽期间,生存压力就非常大,也需要找一个搭档,一起去捕猎!

自然界很神奇,小公狼居然与母獾能达成合作协议,最终实现“狼狈为奸”。

据一位老猎人告诉我,小公狼嗅觉灵敏,通常能很顺利的找到,藏有幼獾的地洞。小公狼找到幼獾的藏身洞后,就在洞口的上风口上撒尿,然后离开。母獾如果有意合作,就会有狼尿边上撒尿。一天后,小公狼就会来检查,看看母獾是否有回应。如果母獾不愿合作,小公狼就会另寻搭档。如果母獾愿意合作,小公狼就会在獾洞口呆着,等待与母獾见面。

母獾与小公狼见面后,就会调情丶交配,但是这种异种交配不会有后代。一旦双方情投意合,母獾会就将前爪搭到小公狼的后背上,然后狼狈一起走着玩,这就算是达成了合作协议!

狼狈捕猎时,由狼去找兔子丶竹鼠丶老鼠窝,并且要确定窝内有幼崽,然后狼就通知狈一起去捕猎。

正式捕猎时,首先由狼担任警戒,由狈负责堵上多余的洞口。接下来,再由狈去挖洞***,而猎物将会从洞中跃上地面逃跑,不过会落入狼的口中。如此一来,狼将会获得从洞中逃出的猎物,而狈获得的猎物,就是洞中的幼兽!

狼狈为奸是大家非常熟悉的一个成语,它出自晚晴谴责小说家吴趼人撰写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原文为:诗翁画客狼狈为奸,怨女痴男鸳鸯并命。这句话是用来讽刺当时豪绅与官府勾结鱼肉百姓的现状。

在这个成语中有两种动物狼和狈,其中,狼是我们都很熟悉的一种食肉动物,但是狈我们就非常的陌生了,而且在所有的动物中,也没有一种叫“狈”的动物。那么狈到底是一种什么生物呢?我们来看一下自然界中有没有符合“狈”形象的一种动物。

狈是一种存在于我国传说中的生物,在我国古代的一些典籍中,对于狈有一定的描述,比如李时珍的《本草纲门》中写道:狈足前短,能知食所在。狼足后短,负之而行,故曰狼狈。

从这个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狈是一种与狼共生的食肉动物,它的特点主要有三个:前足比后足要短;其嗅觉灵敏,能够准确的找到食物所在的位置;不具备自主行动的能力,要趴在狼的身上靠狼驮着它前行。

但是,在现实中,狼虽然是一种群居动物,但是在狼群中只有狼,没有其他动物,更没有除了交配之外,更没有什么动物能够骑在狼的身上。

有人说:一些狼的幼崽出生后,由于先天性的缺陷可能会导致两条前肢畸形,从而符合上面说的前足短于后足的描述,对于这样的幼崽,亲狼会将它们驮在身上,照顾它们。

这个说法乍一看非常的有道理,但是,这只是人臆想的一种场景罢了。因为狼虽然是群居动物,但是在雌性生产时候,它会离开族群找到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挖一个洞或者找一个废弃的洞穴,静静的等待幼崽的降临。幼崽出生后,无论是否健康,它们受到的待遇都是一样的,它们会在洞穴中度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在此间,小狼几乎都是在洞穴中度过的。直到5-6周后,小狼断奶可以吃一些肉食了,雌狼就会把它们带回到族群中。

此时,如果有先天性缺陷的小狼会被丢在原地,它们无法跟上母亲和兄弟姐妹的步伐,最终被遗弃掉,这就是残酷的大自然了,优胜劣汰从来都是它们的生存法则。

因此,狈这种生物只是传说中的生物,它是不存在的。

狼和狈既然能够放到一起,最起码说明它们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是在整个犬科中中,前肢比后肢短很多的动物根本就没有,所以,我们可以理解成为它的四肢都比狼的四肢短很多。基于这个分析,我认为在自然界中还真的有一种犬科动物有些符合狈的描述,它就是豺。

狼狈为奸,我想知道有没有狈这一生物?长什么样子?

狼狈为奸,相信大家熊荣阴险狡诈的小团体时候会脱口而出的一个成语,但我们很清楚狼是一种什么动物,如果不知道直接参考一般中华田园犬也能看个八九不离十!但狈是一种什么动物,估计只能去古籍中参考了!

狈是一种传说中的动物,前腿特别短小,因此要和狼合作在狼背上快速奔走!但狈的智商极高,非常狡猾,狼群中有了狈作为军师,想要与狼群对抗,即使是高明的猎人也束手无策!最早有狈的记载是在《酉阳杂俎·广动植》中:“或言狼、狈是两物,狈前足絶短,每行常驾两狼,失狼则不能动,故世言事乖者称‘狼狈’”白话含义是:狼和狈是两种动物,狈的前脚非常短小,每次都需要骑狼背上才能行动,但《酉阳杂俎·广动植》记载的却是每次都骑两只狼,如果没有和狼一起就无法行动!因此称事情失败成为“狼狈”!

有几个狈来历的说法:

1.狈是狼群中基因突变的产物

2.狈是狼和杂交所产生的后代,但据说1000只狼和1000只狐狸才能产生一只狈!不过狼和狐狸之间存在生殖隔离,从未有案例表明两者可以生育成功!

3.狈是一种残疾的狼!

但历史上从未有捕获狈这种动物的记载,因此现代一般认为狈是一种残疾的狼,或者前腿被兽夹夹断的狼,而这个确实有真实案例:建国初期在东北猎杀到一只狈,但后来发现只是一只被夹断了前腿的母狼,背着其的是它的伴侣公狼,当时公狼放弃逃生而保护母狼,一直到被猎杀为止!确实这个故事令人唏嘘,但事实上表明,历史上记载的非常有可能就是这种可能,而当时限于技术限制未能猎杀或者捕获,那么以讹传讹进入古籍流传至今也就可以理解了!

狈是一种传说中的野兽,长的像狼却不是狼,前腿短而后腿长,要依靠狼背着它才能活动。在传说中,狈经常给狼出鬼主意。在清代袁枚的《子不语》中,就有钱某赶集回来时遇到狼群,躲到草垛上 ,狼背来一个前腿短后腿长的怪兽,怪兽给狼出主意;从一端薅草,就在草垛要塌了时,有几个樵夫经过,听到钱某的呼救声上前赶走了狼,那个怪兽没跑了被人们抓住,带到村里的酒馆里做熟吃了。天下霸唱在《我的邻居是妖怪》中的《北大荒狼灾记》里也有来自西伯利亚的狼群在暴风雪中冲进农场,驻守的白旗、陆军、小地主朱向东和女知青尖果退进屯谷仓固守,狼群围住屯谷仓后,一只秃尾巴狼背来一个前腿短后腿长的长毛怪物,陆军认出那是狼群里的狼军师——狈,很快狼群就***取搭狼梯上房顶的办法,幸亏被及时发现,白旗等人迅速上了房顶,混战中来了一群野狗,在头狼和狈都被咬死后,剩下的狼逃走了。

虽然狈的传说不少,但谁也没有真正见过狈,沈石溪在《狼狈》中也写过狼狈为奸,偷走他养的猪,最后猎人们通过围猎捕获了狼和狈,结果法现所谓的狈就是一只断了两支前腿的母狼

狗的寿命有15年左右,可[_a***_]说“狗无八年”?

因为以前的人养狗也不是说像现在这样当个宠物好好伺候着的,就是给它一些剩菜剩饭吃的,甚至有时候连剩菜剩饭都没有,因为以前条件不好,人都没吃的,还给狗吃?有些狗就是饥一顿饱一顿的。

而且狗如果生病了,他们也不会去看的,直接不管它甚至就把它宰了吃了,以前人是没有把狗当伙伴的,也就是当一种家畜来对待的,主要是看家护院用的。

还有就是像下面说了,狗年纪大了,到了中老年期了,看家护院的能力下降了,也就意味着对主人没有什么用了,可能也会被杀掉吃肉。因为狗的繁殖能力也挺强的,有的是年轻的小狗

然后还有一个就是狗肉确实味道挺香的,尤其是在以前缺衣少食的年代,能吃上狗肉是很多人的愿望,所以就有偷狗的、毒狗的,一不小心自己家的狗就被人家霍霍了。

在家的宠物狗一般主人都珍爱有加,当成宝贝疙瘩,它们寿命一般都在十五年左右,而可怜的农村土狗命运却大相径庭,它们只是利用的一种工具,没有价值了就一抛了之,甚至卖给狗肉馆,这种过河拆桥背信其义的作法天有知之,早迟会遭报应的!

不知道,我家狗狗今年17岁过了7个月了,马上奔18了,是个中型的牧羊犬的。我家狗狗嘴上没受一点屈,到现在都是每天无肉不欢的,特别爱吃鱼之类的,年龄大了,走路耳朵啥的迟缓了,大小便憋不住了,一天数趟下楼解决的,其他都好的,估计再活个几年没问题的,家里就俩口加个狗,精力全在它身上了,照顾的很周到的,它也不愿离去的。

你的家乡出过哪些名人?

我的家乡是黑龙江,东北三省最北边,出过很多名人,下面让我一一给你列举:

1.出生于哈尔滨市呼兰区的中国近现代女作家萧红。

2.孙红雷,演员

3.宋佳,演员

4.张翰,演员

5.博林,相声演员

6.杜源,哈尔滨人

7.李岚,演员

8.郝岩,演员

9.薛淑杰,演员

我的家乡有。小兵张嘎。狼牙山五壮士之一尚小义,也就是五壮士里的胡德林有敌后武工队里的,贾政,有放牛的王二小,有为革命牺牲的县委书记,王平。警卫员小孔徐水龙华村人。有数不清的为了中国去外寇失去生命的烈士。他们用生命和鲜血捍卫了国家尊严,他们的生命是为国家而生是为天下和平而生。他们还是最值得尊重的名人。

我的家乡在陕西蓝田,山青水秀,人杰地灵,有著名的蓝田猿人、号称“小敦煌”的水陆奄、蔡文姬墓等历史名胜古迹。今天介绍几位从蓝田走出的老一辈革命家。

△汪锋,蓝田九间房人,无产阶级革命家,陕北红军、根据地的创始人之一。1927年入党,参加了渭华起义,***陕西省委军事委员会组织部部长、省***书记。曾任陕西渭北特委书记、三原中心县委副书记、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六军代理政治委员。1936年,他作为***的代表,前往西安,与杨虎城谈判,达成了互不侵犯等秘密条约。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宁夏***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甘肃省委第一书记、***新疆***尔自治区委第一书记,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第六届全国政协副***。

△赵启民,蓝田县安村人。1930年入党,曾任红26军随营学校排长,第26军42师3团第1连副连长、政治指导员,参加了创建以照金、南梁为中心的陕甘边苏区的游击战争。抗战中,任新四军第5支队参谋长兼第10团政治委员。***中,任山东野战军第7师政治委员,华东野战军第7纵队、人民***第三野战军第34军政治委员。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南军区海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中国人民***海军副司令员兼国防科委副主任。 1955年被授予中将。

△赵伯平,蓝田县康禾村人,早期陕西党的领导人,是党的七大代表。1930年秋,任陕北特委书记,与谢子长、刘志丹等同志一起领导陕北的革命斗争,建立了照金、南梁革命根据地,到1932年底,建立了73个党支部,发展党员1153名,点燃了陕北革命的燎原之火。新中国成立后,赵伯平先后任西安市委第一书记、中央西北局常委、***陕西省委第二书记、陕西省***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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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走出过的名人,比如蒋雯丽、马思纯、祖海等。足球队员韦世豪等,歌唱演员,如李荣浩等。

蒋雯丽 父亲是工程师,母亲是铁路局话务员。高中毕业之后,蒋雯丽考上安徽省水利学校,毕业后分配到自来水厂工作。1988年,不甘平淡生活的蒋雯丽,考入北京电影学院。

她的作品有:电视剧《牵手》《金婚》《幸福来敲门》《我们天上见》等。

马思纯,1988年出生于安徽省蚌埠市,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2000年,马思纯参演首部电视剧《大宅门》

2014年,马思纯凭借青春片《左耳》赢得更多关注,并获第52届台湾金马奖最佳女配角提名 。2015年,马思纯主演了悬爱剧《他来了请闭眼》。2016年主演冒险片《盗墓笔记》票房突破十亿人民币,同年,马思纯凭借剧情片《七月与安生》,和周冬雨同获第53届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女主角奖” 。

马思纯还凭借《左耳》,获得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金凤凰奖” 。

顺便说一下,马思纯是蒋雯丽的外甥女。

韦世豪,1995年出生,也是安徽蚌埠人。2013年加盟博阿维斯塔,正式踏上留洋之路,并于随后在葡萄牙的青年联赛中登场。2014赛季,韦世豪开始征战葡超联赛,次年,正式与葡甲球队费伦斯签约 ,后效力于葡甲的费伦斯足球俱乐部。

2017年2月25日,葡甲莱雄伊什足球俱乐部官方宣布,中国球员韦世豪租借加盟上海上港足球俱乐部。2017年首次入选男足国家队,同年12月9日,在东亚杯比赛代表国家队首秀破门!

我先来说说我的家乡——婺源县浙源乡吧!浙源因吴楚分源上的“浙岭”而得名。浙源又被称为“生命的原乡”,是因为江南詹、查两大姓氏的始祖都在这里。浙源,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出了无数名人,但最负盛名的当属詹天佑和金庸了。可我今天要说的这位应该算是一位“奇人”,他就是晚清有着“中国巨人”称号的詹世钗,至于有何奇事,且听我慢慢道来吧!

奇事一。据说詹世钗不到两岁就长到其母亲胸口了,那年正月十五元宵节看灯,人们看到他站在其母身边吃奶,都纷纷训斥他不懂事,那么大了还要吃奶,其母马上解释:我儿还不到两岁,不要吓着他!

奇事二。1860年,他十八岁那年,婺源因太平军战乱,他所在的虹关村村民们都四处逃难,唯独他站在自家门口。说来也怪,不论是清军,还是太平军,看到他高大伟岸的样子,谁也不敢进他家门!

奇事三。他长大后投奔上海同宗开的墨厂做墨工,因他身材太巨大,食量肯定也超大,据说工钱还不够饭钱。有一天,他在街上闲逛,被洋人发现,于是重金聘请,把他包装成“奇人”,开始在世界各地展览。后来他就入了英国国籍,还娶了英国女子做媳妇。他真的可称得上是十九世纪的中国网红!

至于他究竟长得有多高?还真的是一个迷了。有的说他有三米多,是世界第一“高人”。不过据说死后他的棺材有260公分长。你要是感兴趣,就到虹关来吧,至今“长人巷”和“长人故居”

依旧保存完好,“百闻不如一见”,我在这里等你呦!好了,我是诗画人生相约篁岭,专注文史和旅游,希望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