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六旬老汉多次盗窃被刑拘, 你怎么看?
首先***财物被刑事拘留是正常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公私财物数值较大,或者实施入室***,多次***和扒窃的。依法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该老汉的做法应属于多次***。
再者,把这个事情拿出来报道,可能是因为嫌疑人的年纪,已有六十多岁。其实这个年纪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并不大,也远远没有达到法定从轻的年纪。根据相关规定,已满75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现在这个年代,犯罪的人员除了越趋于年长,更多的趋于年轻化,未成年。
十多岁的孩子故意***,***,这种暴力犯罪屡见不鲜。让人嘘嘘不已。但法律在对这种未成年的犯罪打击不够,让受害人难以接受。希望国家层面能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尽快对相关规定作出调整,不能让凶手逍遥法外,让受害人心凉。
基层民警,有个嫌疑人35了,未婚,已经被我们抓了四次了,每次都是***电动车,问他为什么改不了,他说:没技术,不会偷别的,只能偷没拔车钥匙的电车,卖几十块钱有上网的钱就行了。。。现在算算,快出来了!!
既然是多次***被抓,然后刑拘。我觉得没有任何的毛病,一个老年人这么大年纪了,还去偷窃,是想着多偷点准备好养老吗?继之前的扶老年人被讹***之后,我就觉得有一部分没有什么法制观念的老年人该好好给他们上课。得让他们知道自己的错误,如果只是简单的教训,没有任何的处罚。没卵用。所以我认为刑拘没毛病。
各种违法行为都不能因为年龄或身份地位等一系列其他原因而被宽恕,六旬也不是能够得以理解的理由,何况还是多次,所谓法不容情或许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吧,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总归还是需要制度去约束的,六旬老汉还多次偷盗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本该享受晚年的日子,到底是何原因还要如此?是没人赡养迫不得已还是就有这个习惯?但不管怎样,总归都不是支持此行为的理由,我们国家拥有着上下五千年的传统美德,孩子从小便被教育其要有正确的价值观,优良的传统美德,君子爱财还取之有道,得到有千万种方法,但无论怎样都不可走违法犯罪道路,这就上升至人的本性问题了,所以说遵纪守法***有责,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吧。
因制止乱丢垃圾,深圳环卫工夫妻遭男子暴打,你怎么看?
首先,环卫工人是在履行他的职责,不管正常规劝或态度口气有什么不对,只要不使用暴力,乱丢垃圾者都应该接受批评并改正。
其次,该暴力男子有错在先,若因此完成环卫工人轻微损伤或现场社会秩序混乱,可能涉嫌治安管理处罚法 ,受到行政处罚。造成环卫工人伤害的还应赔偿损失。
最后,若行为后果严重,造成环卫工人轻伤以上伤害的,则触犯刑法,涉嫌故意伤害。
首先公共卫生大家共同爱护,环卫工人制止男子并没有错,乱丢垃圾实在可耻,***已经已经触犯了法律,应交于警察处理。这种个人素质低下的人应该受到谴责,我们应吸取教训提高个人整体素质,以身作则,共同爱好公共环境,
我不是深圳人,我觉得深圳充满了人文关怀,希望有一天我也成为深圳人。深圳做为最具竟争力的大都市,需要方方面面与大都市相配。环卫工人干的脏活,非常辛苦,他的辛勤工作换来了整洁的环境。***不该,打玩已工人更不该。我虽然不知道***者姓名,但我心里对***看表示痛恶和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