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晚清时期的“宰白鹅”是什么梗?慈禧为什么勃然大怒?

晚清时期的“宰白鹅”是什么梗?慈禧为什么勃然大怒?

晚清时“宰白鹅”也叫“宰白鸭”,是当时的一种犯罪顶包行为,正如俗语“有钱能使鬼推磨”所言,一些有权、有势的大户人家,犯下了人命案,常常会拿重金收买贫寒子弟或者流浪百姓来顶替罪行,而这些主动顶罪的人就称作“白鹅”或“白鸭”。

清朝刑法严厉,最出名的就是“满清十大酷刑”,但即便是这样,一些有钱有势的富家子弟还是敢胡作非为,究其原因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钱人能用钱换命,而穷人只能是拿命换钱。一些穷人在高利诱惑和暴力威胁下,只能是顶替别人认罪伏法,做有钱人的“免死金牌” 。

这种***现象最早出现是在清乾隆年间,据史料《清实录》记载,仅福建一年就有数百人被“宰白鹅”,而真正的犯罪之人却是更加胡作非为,有恃无恐。

泉州推荐宠物店卖小兔兔,泉州推荐宠物店卖小兔兔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清朝陈其元著作《庸闲斋笔记》中就有记述这样的“宰白鹅”事例。

1835年,沿海城市广州就发生了一起凶杀案,而等到县衙捕快赶到案发现场时,作案人员早已经是逃之夭夭,眼下只好是仵作验尸,侦查凶案现场查找证据,不过就在所有活儿都干完,到县衙禀报县太爷时候,没想到凶手竟然早一步到了县衙自首来了。

县令感觉蹊跷,于是旁敲侧击,晓之以理鼓励自首少年说出实情,原来少年是被有钱人高价买来顶罪的,家人收了人家的钱,被逼着来到这里自首认罪,知道事情原委后,县令把他放回了家。

泉州推荐宠物店卖小兔兔,泉州推荐宠物店卖小兔兔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不久几日后,还是那个少年,又是来自首的,县令好奇,少年大哭,说家里人已经把钱花光了,来这里认罪也是死,回到家中也是被别人报复致死,为了不给家里添麻烦,只好是来这里顶罪了,县令无语,也是只好作罢,稀里糊涂的就这样破案了。

清朝诗人黄霁清所写《宰白鸭》一诗,更是直接指出当时***顶罪之行径,令人哀叹连连,感慨万千。

鸭羽何为离离褷,出生入死鸭不知。鸭不知,竟尔宰,累累死囚又何辜,甘伏笼中延颈时。***者死无所冤,有口不肯波澜翻,爰书已定如铁坚,由来只为香灯钱。官辟处分图结案,明知非辜莫区判,徒头血漉三尺刀,哀哉性命轻于毛。 劝君牍慎画押,就中亦有能言鸭。

到了清晚期,朝廷的腐朽,官员的***受贿都使得这种“宰白鹅”现象更为普遍,作为清朝的权力金字塔顶端人物,慈禧太后知道后也是大为恼火,勃然大怒。

泉州推荐宠物店卖小兔兔,泉州推荐宠物店卖小兔兔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然而她想的不是这其中有多少的冤***错案,有多少的无辜百姓被错杀,有多少的权势人家逍遥法外,她考虑的只是清朝官员欺瞒了她,多少的朝廷官员视欺君如置若罔闻,因而大怒。

人为财死,鸟为人亡,封建是吃人社会,感慨于此。

宰白鹅又叫宰白鸭,不过真正宰的,既不是鹅,也不是鸭,而是活生生的人。

宰白鸭,其实就是我们俗称的顶包,有钱有势的人家犯了罪了,不想受牢狱之苦,于是就花钱找愿意代替坐牢的穷人,由他们代为受刑,而真正的犯罪分子却逍遥法外。

宰白鸭的陋俗最早出现在乾隆年间,后来到了道光年间,愈演愈烈,据史载,每年仅漳州、泉州两地,因宰白鸭冤死的,就达数百起。

触目惊心!当时道光皇帝收到有关宰白鸭的奏折时,拍案而起,严厉斥责地方官员办事不利,同时要求刑部严查此类乱像。

然而,能够宰白鸭的人非富即贵,有的甚至与地方官员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所以查来查去,最后只简单地处理了几个小罗喽,草草了事。宰白鸭乱像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后来到了同治末年,河南一带发生了宰白鸭***,这件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最后捅到了慈禧太后那儿,慈禧太后知晓后勃然大怒,气的差一点背过气去。

同治末年,河南镇平县有个捕快,名叫胡体安,这家伙明面上是个捕快,其实背地里却是贼头。

兔子不吃窝边草。胡体安一般不在本地作案,而是选择附近的光山县作案。

谢谢题主邀请,所谓宰白鹅,是古时的一种有钱人犯***,找那些穷的无路可走的人顶包的叫法,也有叫宰白鸭的。

宰白鹅在清末比较多见,对于“宰白鸭”,中央***发现后明令禁止,但由于地方官吏的***,实际上禁而不止。

有钱、有权、有势的大户人家里遇有人命官司时,以重金收买贫寒子弟或无业游民来顶替真正的凶手去认罪伏法,这就叫做“宰白鸭”。因为这些顶凶者为了钱财而主动去送死的行为就好像是因贪利而被人任意玩弄、宰杀的白鸭,故被俗称为“宰白鸭”。  因为“宰白鸭”***使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逃避法律的制裁,所以理所当然地遭到了清朝***的坚决反对。据《清实录》记载,道光皇帝在批点刑部呈送的有关“宰白鸭”案件的奏折时,曾怒发冲冠,拍案而起,严厉痛斥这种不法行为,要求各级地方***要坚决杜绝这种非法行为的蔓延滋长。但是,由于这类冤案有的是因为有钱有权的人收买穷人顶罪替死,昏庸的官吏并不知道实情,见顶罪之人承认自己是***真凶,也不去细究,糊涂定案造成的。而更多的则是判案的官吏收了有钱有权人的黑钱后,和有钱有权的人沆瀣一气,相互勾结而故意错判的。再说,这类案件从案卷上来看不会有丝毫的破绽,所以不了解内情的人根本就无法断定哪些案件是“宰白鸭”,而哪些案件不是“宰白鸭”,这就必然会造成“皇帝发怒而官吏不怒”,“白鸭”照宰不误的局面。在封建社会,真是有钱能使人推磨,无钱没事鬼来催,还是当今社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