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老板赠予“小三”大量钱财妻子***,***判赠予无效, 你怎么看?
赠与合同,也是一个民事合同,应当遵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及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老板赠大量财物给小三,是违反公序良俗原则,是无效的。***这样判,该结果符合社***公认的主流价值取向,具有很好的示范及导向作用。
前一段时间,我在接受一老者咨询,该老者七十几岁,他小三比他小三十岁,并育有一子。这几年,他生病都由小三照顾。现他想与原配离婚,并想将财产赠与小三。我也是以这个类似的案例对他进劝导。最终,他是放弃离婚及赠送大量财物给小三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