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小孩来我家玩逗我家的狗被狗咬了,我该付全部责任吗?
管不了别人的腿,只能管好自己的狗了。栓起来过几天看看狗会不会适应,毕竟刚开始肯定是不适应。
如果我栓起来你还跑过来***进来被咬了,还要找我事,那就另说了。
1写个提示牌,请勿逗狗!
2装个摄像头,隐蔽一点,不要让其他人看见。如果真是小孩故意逗狗或是邻居授意逗狗(看见逗狗不管也算授意)被咬了,拿视频说话!
我好好在家养个狗,是上街没牵绳把你咬了还是牵你家了把你咬了?
何况我门是关着的,你先说说你是怎么进来的??!!
因为逗狗的孩子被狗咬了,谁的责任?
小孩逗狗被咬,狗的主人有责任的。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狗咬人属于适合无过错原则的情况。也就是说,不管被狗咬的小孩有没有所谓的错误,所有的责任都由狗主人全部承担。
法律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护人类的权益,而不是去保护狗,更不是去迎合爱狗人士的错误价值观。
小孩的很多行为是因为年幼,很难说对错。狗粉总是把小孩的一些动作上纲上线,只是为了恶狗而狡辩。很多爱狗人士对小孩充满了敌意和苛求,对恶狗却是无限纵容。
把狗简单用所谓私有财产这个概念加以无限拔高是很不合理的。狗这种动物对社会的普遍危害性才是更本质的。就比如毒品,爱毒人士可以狡辩说是他买来的,是所谓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还有强盗买了一把枪,持枪抢劫,他也可以狡辩枪是他买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我们看清本质,狗和毒品,枪一样,对社会构成了严重危害,甚至在当代社会,狗对人的危害远远超过毒品和枪。所以不应该用私有财产这个概念去掩盖狗对人有害这个最本质的问题。
狗主人自称的正常遛狗这个狡辩严格来讲就是不成立的。要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根本不应该允许遛狗。养狗人口口声声养狗是个人的爱好。但是遛狗是占用公共空间,这就已经不是个人爱好了,而是成为了社会公害。爱狗人士的遛狗,本质上就是放纵自己的爱好,去占用全民的生活空间。
有人说逗宝宝持续性大笑是非常危险的行为,真的是这样吗?为什么?
宝宝过分大笑的几点危害:
1.瞬间缺氧、脑缺血,过分***的笑会造成瞬间窒息,暂时性缺氧,引起暂时性脑缺血,持续久了可能损害脑功能。
2.瞬间加重心脏负担,过分大笑会使胸腔内压增高,引起短暂时心脏供血不足,再加上肺部充气挤压心脏,会引起心脏不适。另外腹压有碍胸腹内器官活动。有时引起婴儿腹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