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狗主人飞速逃离现场!这算肇事逃逸么?
肇事逃逸是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存在主观故意,而这起***是佛山顺德这名老人被狗绳子绊倒身亡,遛狗的是一名12岁的小女孩。从视频监控来看,小女孩有可能看不到案发的全过程,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看到这种事不知所措也是挺正常的事。
如果是一名小女孩开车撞人了逃逸,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肯定也是她的监护人和车主。所以这件事跟开车肇事逃逸有点类似,但相差还是很大。人驾驶车辆失控与遛狗绊倒人都是不可预见的,但是遛狗绊倒了人致死,恐怕我们还是第一次看到。
我们可以从道德层面来指责这个小女孩,小女孩看到有老人倒在地下,不应该无动于衷,更不应该选择了奔跑离开。从事发的***也可以推测,小女孩当时应该也是感觉到自己闯祸了,所以才会选择急急忙忙地跑掉。
现在官方已经定给这个***定论,这只是一次意外事故。小女孩、小女孩的父母以及狗的主人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他们无法逃避民事赔偿责任,目前,被害人家属正在与各方协商处理。
狗的主人负有第一责任,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犬只出户,必须由有法律承担能力的成年人牵引看护!狗主人只是拴好却没有看护,而且大型犬也是国家禁止的种类,这就是明知国法不允许,且知道会给群众造成生命财产安全,却非要行使违法行为,且造成了无辜群众身亡的严重行为,按理应该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照我说,养狗必须要严格,完善管理制度,城市里不应该养大型犬,狗狗站起来比孩子都高,对于怕狗人士来说,太吓人了,而且狗狗看见同类,即便牵着绳,大型犬也难以控制,所以建议城市不准养大型犬。
老人走路被狗绳绊倒身亡,如果你是法官你会如何判决?
一是狗主人肯定要负民事赔偿责任。要赔偿被害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家属精神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具体数额按法律相关规定。二是还要看这个老人具体情况,如身体健康、头脑清醒,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负一定责任(次要责任)。可适当减轻被告人民事赔偿部分。
怎么看待被狗绳绊倒身亡的老人家属,对此事不追责?
老人家属也是个善良的家庭,知道了小女孩和狗主人家境后作出的选择。这也是无奈之举,想要钱也没有办法要。
1、女孩家境差
女孩父母离异后跟着父亲,但是父亲没有做什么生意,加上以前做过牢所以基本上家里是没有什么钱的。女孩也是平时有些偷东西的习惯,拿人的东西,牵别人的狗都已经是常态了也没有什么了问题,这也是她的常态。
据网上信息说到,女孩经常半夜回家,父亲是靠水产档打工的,平常要凌晨三点出门工作,在市场打包和运输水产,回家时都已经是晚上七八点了。而问道他每日怎么管理女孩的时候,他表示道经常都是回家后倒头就睡了所以也就没有怎么管她了。
2、女孩免责
因为女孩现在年纪在12岁,还处于少年,相关的刑事犯罪她都是免责的。但是当她说到不在意别人的评价的时候,已经说明了她是根本就不在意这些事情了,即使老人死活也与她无关。
可以感觉到女孩对整个事情的冷漠让人不寒而栗,从***里看到老人倒地后匆忙的跑走就知道了她是何其等冷漠,知道把狗带走也没有想着管下老人,也许及时救治是另外个故事。女孩应该积极出来承认错误,你间接的伤害了一条人命,你以为不管不问就过去了吗?
3、老人家属也是无奈
女孩还小所以免于处罚,加上女孩的家庭条件和狗主人的条件差,所以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了。老人家属也是很善解人意的表示道暂不追加责任,相信这也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了。
以上内容纯属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狗绳绊倒老人家属不追责,他们却遗憾正义没让“坏小孩”付出代价
这是阿西热评的第145篇原创
想必大家都了解最近的狗绳绊倒老人致死***。
一位12岁女孩牵别人家狗出来玩,在这只狗挣脱开狗绳追逐时,狗绳意外将一位88岁老人绊倒致其身亡。
无辜的老人,12岁的女孩,还有那祸从天降的狗主人。
在网上激烈的讨论该如何追责时,老人的家属回应了此事,他们选择不对女孩和狗主人追责。
当媒体询问家属时,他们的回答是:“没追责,不想再提及此事”
我们不清楚不追责的具体原因,但从媒体报道的内容中其实也能窥探一二。
那便是考虑到女孩妈妈已离家,爸爸酗酒,女孩根本没人管,继续追究责任确实有些给自己徒增烦恼。
我们不能说受害者家属伟大,可能因为邻里邻外他们不想把事情闹大,既然老人已经离世,他们只想安静的不被继续打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