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京迈皋桥附近哪有学习的地方?
  2. 官方通报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情况,称「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南京迈皋桥附近哪有学习的地方

迈皋桥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是南京古地名之一,处于南京城北的神策门、中央门外。

要在附近找一个学习的地方,要素一是安静,要素二是可以更方便的查阅资料。首选图书馆无疑了。我们可以打开地图搜索迈皋桥附近的图书馆(详见配图):

1、南京卫生学校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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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青秀图书馆

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图书馆

每个图书馆办理借阅证的手续都是不一样的,我们可以酌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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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英语、复习、听课等学习内容,不想去图书馆,我们的第二选择是找个咖啡馆,要保持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心态。

1、麦咖啡(迈皋桥地铁店)

2、星巴克咖啡(万谷慧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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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电脑、手机或者资料,找一个位置,边喝咖啡边学习,好不惬意。

首先是你想学什么,什么级别的?想怎样的学法,是业余,是空睱,还是集中一段时间

迈皋桥的学习地方不是很多,也可能适合你,你自己先搞清楚学习的有关问题,也才能有的放矢地去找合适的学习场所。

官方通报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情况,称「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官方报告内容详细,细节到位。把群众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都一一做了解释说明,在此也给调查组的努力工作点赞。我来具体说说报道中的几个值得关注的关键点:

1.鲍毓明并没有与未成年人***。

韩某某的实际出生时间是19***年10月,而非户籍登记的2001年9月。2015年10月,鲍毓明与韩某某第一次见面时,韩某某已经是年满18岁的成年人。

2.韩某某的精神和日常生活并没有被鲍毓明控制。

韩某某在与鲍毓明交往之后,个人行动自由,也能正常使用社交软件。平时不仅正常在南京上学,期间还交过几个男朋友。由此看来,韩某某的生活状态和普通人一样,并没有受到任何人的控制。

3.并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鲍毓明存在***行为。这点我认为也是合理的,如果存在***行为,受害人韩某某应该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作为一个行为未受控制的成年人,被“***”后还与其同居,显然违背正常逻辑。

4.鲍毓明的行为并没有违反法律,但违背了道德准则,需要受到道德的谴责。他***借“收养”的名义,目的是与“被收养人”发生性关系,这种行为实在可耻。

5.鲍毓明隐瞒自己的国籍,以外国人身份在中国做律师,已经涉嫌违法。鲍也因此原因被驱逐出境。

6.韩某某和父母为了自己的利益,在网上寻找“收养”信息,这种行为实在令人唾弃。而当地派出所则因为篡改韩某某年龄已经受到了相应处罚。

7.我认为韩某某的一系列行为已经涉嫌诬告,不知道警方之后对韩某某是否还会有进一步的动作,如果诬告罪名成立,韩某某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官方通报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情况,称「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值得我们关注的信息有以下几点:

第一,鲍毓明与养女韩某某之间并非合法的收养关系,韩某某家属为何要把她送养给单身男性鲍毓明?单身男性是不符合收养女童的条件的,单身男性收养女童,双方年龄需要相差40周岁以上,家属又如何会放心韩某某与一成年男子朝夕相对共处一室?他们的目的值得深思。

第二,既然家属同意鲍毓明收养韩某某,那么他们之间是一定达成了某种协议的,比如支付一定的费用,韩某某也一定认同了她与鲍毓明之间这种类似“包养”的关系,否则,以一个成年女性来说,她完全有能力反抗鲍毓明的“性侵”,甚至脱离掌控,家属同意鲍毓明收养韩某某的原因也值得调查,我觉得并不简单。

第三,协议收养关系为何破裂,韩某某与其家属为何要状告鲍毓明性侵,利用网络舆论搞臭他的名声,原因我猜想可能是双方的协议出现了破裂,鲍毓明并没有满足家属或者韩某某提出的某些要求

第四,韩某某与其家属***证报***案如何处理?不论鲍毓明被驱逐出境为何原因,也抛开他的人品不谈,在“性侵***案”中,他显然是受害者,承担了莫须有的罪名被网民各种声讨谩骂,这种罪名绝非诽谤那么简单,法律会如何处置韩某某与其家属呢这个问题也需要我们关注。

恕我直言,这起案件中,鲍某某、韩某某、韩某某的父母,这三方都谈不上无辜。

调查显示,鲍某某原籍天津,1***2年6月出生,离异,美国籍,具有中美两国律师资格,案发前系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独立董事。

他在2014年4月至2015年2月间,在网上多次发布“收养”信息。

按照常理来讲,想要收养孩子一般人会去收养比较小的孩子,因为小的孩子虽然养起来劳力费神,但是因为孩子尚小,经过时间的积淀,跟收养人的关系会更好。

但是鲍某某却“收养”了一个当时14岁的少女(实则18岁),这样的所谓“收养”让人觉得并非那么简单。

如果鲍某某是个女的,估计没什么疑问。但是他是一个时年43岁的单身男子,没人敢说他的“收养”行为的真实心思是怎样的。

在之后的日子里,二人从养父女关系演变成***关系,这其中的门道各位可自行揣摩。

2015年9月开始,韩某某为改善生活条件,通过QQ等多次发布寻求“收养”信息,并与多人联系商谈“收养”事宜。韩某某在网上看到鲍某某发布的“收养”信息后,主动与鲍某某联系。

一个想要“收养”,多次发布“收养”信息。一个想要被“收养”,也多次发布想要被“收养”的信息,这简直就是“天作之合”嘛!

另据调查,2015年3月,韩某某和其父亲提供虚***出生证明和证人证言,申请更改了出生日期。

这个是天意难为,天地做的一个小故事!其实韩某已经成年,鲍某不知道其已经成年!这个故事只能说明鲍某运气好和心理变态而已(喜欢未成年)!韩某利用鲍某的不知情想弄点钱而已!

人性可见一斑

值得关注的信息是:

那个小女孩还有她妈跟鲍到底是什么关系?

把鲍驱逐出境,是不是表示那个小女孩被鲍白玩了?

小女孩还有她妈对鲍的举报,是否触犯法律,污蔑罪或者敲诈罪或者妨害司法罪?有没有进一步调查?

小女孩还有她妈口口声声说被***了,当她们得知鲍没有犯***罪的时候,是什么感受?

鲍被驱逐出境,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即使小女孩还有她妈想找鲍要点钱了解此事,也成了泡影?

这是不是可以说,小女孩还有她妈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