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老人被狗绳绊倒会身亡?
  2. 八月十七日广东佛山老人被狗绳绊倒事件为什么不定性为过失杀人?
  3. 老人走路被狗绳绊倒身亡,如果你是法官你会如何判决?
  4. 被狗绳绊倒老人身亡,却有人说是老人命中的劫数,你相信吗?

为什么老人被狗绳绊倒会身亡?

这话问得人摸不着头脑,喝水都能咽死人,看当时绊倒什么情况,好在我看了这视频,当时狗飞跑带着一条绳子从后括到一个老大,老大完成没防备,这力度,还要往后摔,问题还要是个老人,我看就算年轻人,也够呛的这下,记住,是像风一样的速度从脚跟括倒,不是普通的人走路绊倒

八月十七日广东佛山老人被狗绳绊倒***为什么不定性为过失***?

不能定性为过失***!因为本案中的行为人不符合过失***罪的构成主体。

法律意义上的过失***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致他人死亡的行为。其主要特征之一是:犯罪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和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过失***罪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才负刑事责任。而本案的小女孩年仅12岁,按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属于无责任能力年龄阶段,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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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本案例中,12岁的小女孩私自把邻居家门口栓着的大型犬只牵走玩耍,途中大型犬看见另一只狗,争脱小女孩手中的牵引绳,去追逐小狗,奔跑过程中,牵引绳将88岁的老太太绊倒,老人前额着地,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从中可以看出,小女孩并非故意松开牵引绳放狗,也不可能预料狗只会追逐另一只狗,更不可能预料牵引绳会将老太太绊倒,造成严重后果。以12岁女孩年龄和体力来衡量,她根本无法控制大型犬的奋力挣脱。所以,这应该仅仅是一次意外事故,属于民事责任范畴,而不存在刑事责任方面的问题。

但根据民法典一千二百四十五条及现行侵权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动物饲养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和现行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当时女孩虽然牵着狗,但狗挣脱了牵绊,确实属于管理不严,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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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虽然是个未成年人,但她有监护人,她的父母应该承担这个民事责任。至于说女孩在事故发生后跑掉,是故意逃避,我认为有些牵强 。以女孩的年龄和阅历,忽然意识到自己闯了祸,惊吓中跑掉了,也是正常现象。

小小疏忽,酿成大祸。这也给我们家长提了个醒,对孩子的教育必须是全方位的,不仅仅限于书本上,也包括生活中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应给孩子一个明确的提示。如文中的女孩,如果家长平时对她有这方面的安全警示提醒,她就会意识到牵大型犬出门,很可能控制不了,一旦失控就存在咬伤人或惹下其它祸端的危险,也许就放弃了这种危险行为,这起事故或许就可以避免了。

这个判决完全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整个事故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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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下午,在佛山顺德杏坛罗水市场前,一位阿婆被狗绳绊倒,前额着地身亡。

事情经过:遛狗的是一个12至13岁的小女孩,而且还不是狗主人,那只大白狗有80斤左右,当时看到一只小白狗,大狗就追上去,挣脱了小女孩牵着绳子,从***看,速度非常快。狗绳绊倒了老人,致老人前额着地,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老人家属表示不会过于追究责任。对记者说:“我们不需要帮助,只想安静地处理这件事情。”这个事情之所以没有定性为过失***,第一,家属不想追究肇事狗的主人的法律责任。第二,法律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是指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包括行为对结果可以预见性,还有不可预见性,结果是不可预见性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的结果是不可预见性的,所以狗主人没有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肯定是有的他们已经私了相关赔偿

对这个结果没有什么异议,我们应该相信国家法律的公正,别无事找事。不懂的话,就上网查一下法律知识,认真学习一下

八月十七日广东佛山老人被狗绳绊倒***为什么不定性为过失***?

根据报道情况,宠物主人是约12岁的小女孩。按照我们刑法规定,未满十四周岁属于无刑事责任年龄,也就是说这个年龄段的人不管实施了什么行为,都不会构成犯罪。所以因为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女孩怎么都不会上升到刑事层面。

从整个***来看,宠物狗绊倒老人,但这不是女孩故意造成。至于过失方面,如果主观上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并且具有预见义务,则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从***来看,这个事情有可能是宠物狗看到其他狗从而狂奔所致。若是因此而挣脱,最后产生这个***,确实也不好认定为主人存在过失。不过,作为宠物主人到场之后,对于绊倒的老人是负有法律救助义务。女孩当场离开,这个确实存在不作为的救助义务。若是因此而导致老人没有及时得到救治死亡,难免存在不作为的犯罪。

广东佛山一名12岁小女孩偷偷溜了邻居家的狗,导致了一位88岁老人死亡的***什么不定性为过失***?

我们先来看一下什么叫做过失***?

过失***是指非故意或预谋的***、由于疏忽造成的***、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只有发生了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才构成本罪。

通过这个概念,我们应该注意一个点就是“过失”两个字,而过失就是疏忽造成的***。

但是从整个***发生的过程来看,真的是小女孩的疏忽导致***吗?事情的经过是小女孩牵着邻居家的狗到镇上去遛狗,她手里是牵着狗绳的,可是走着走着,狗看见了前面另外一只狗,狗出于本能喜欢追逐,于是大狗挣脱小女孩牵着的绳索,飞快地追起前边的狗。

狗在奔跑的过程中,绳索一直在地上拖着,由于狗的体重达到七八十斤,所以绳索在飞速跑动的过程中具有极大的力量。

这种力量很大,绊倒了瘦弱的88岁的老人,老人往后一翻,重重摔在地上前,额着地流了一地的血,最终死亡。

从这过程看,小女孩并不是没有对狗进行管理,而是管理了却超出了自己能力之外发生了意外***,导致老人死亡。

因此,不能定性为是她过失***。对于邻居来说,他的狗原本是绑在大门口的,是有管理,后来管理权交在了小女孩的手中,小女孩也有管理,最终导致这样意外的结果,谁都不愿意。它属于非人力所能左右的因素导致的,所以不属于过失***,只能属于意外事故。

然发生这样的意外,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小女孩跟邻居都要负一定的赔偿责任,只是他们属于民事赔偿范围,对狗的主人来说,他负有管理不当的责任,而小女孩不应该把狗牵到大街上,也有一定的错误。

8月17日,广东顺德一个88岁老太太被乱跑的狗的狗绳绊倒,导致头先着地不治而死亡。

老人是无辜的,无辜死亡,肇事者是个小狗,遛狗者是个未成年人,所以只有追究监护人责任了。

那么这次事故遛狗的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吗?我们来看看刑法。

因为遛狗的人是个12岁的小姑娘,体力有限,而且大白狗看见了一只小狗,上去追它,力气太大挣脱了小姑娘的手跑了,跑的过程中绊倒了老人,这样我们就可以判定狗是直接肇事者,而那个小女孩也未成年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虽然受害者家属已经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赔偿肯定少不了,肇事者未成年,由监护人和狗主人还有受害者家属三方协议赔偿金额,协商不成再诉讼。

总之,加强宠物狗管理,加强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才是我们吸取的教训,防止同类***再发生。

老人走路被狗绳绊倒身亡,如果你是法官你会如何判决?

一是狗主人肯定要负民事赔偿责任。要赔偿被害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家属精神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具体数额按法律相关规定。二是还要看这个老人具体情况,如身体健康、头脑清醒,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负一定责任(次要责任)。可适当减轻被告人民事赔偿部分。

被狗绳绊倒老人身亡,却有人说是老人命中的劫数,你相信吗?

近日,佛山一位88岁老人出门散步,没想到被狗绳绊倒后倒地身亡。引发网友热议到底牵绳子的小女孩该不该负责任?

更有信佛家因果定数的网友评论说:88岁是高寿,也正是命中的一劫,这个劫数没躲过,老人寿圆就尽了!

事故发生得太突然,奔跑中的萨摩耶挣脱了小姑娘的手,奋力追赶另一条狗。一名老人不偏不巧站在路旁,被狗绳绊倒了,倒地后便死亡了。

见事不妙的12岁小姑娘,马上牵狗离开了。事故发生后,本人认为小姑娘是未成年人,私自牵邻居的萨摩耶出门玩,她的父母应负主要责任。而养狗的主人也有连带责任!

但这事也引发了许多信佛家前世因果的网友评论说:是老人劫数难逃啊!

本人曾经也是无神论者,从不信真有鬼神一说。但我奶奶却是高寿已快90高龄了,她便信佛。受她影响,我也耳渲目染,幼年常同她去庙里进香,也一路会施给叫化子些零钱。现在我去庙里也会捐些香火钱!

那么,我来说说发生在奶奶的[_a***_]一件奇怪事情吧!当时,奶奶约70多岁,突然快不行了,家里人都把奶奶抬到乡下了。不吃不喝的,连寿衣都备上了!

医生也说别治了,姑妈也来电话通知我,赶紧从广东省回四川,奶奶快不行了。我当时一听,眼泪出来了,因为我是奶奶带大的,父母忙照顾弟弟和农活,我从一岁多起就挨奶奶睡觉的。

我告诉姑妈:“别瞎说,奶奶不会没的”!当天晚上,广东好大的风和雨,一直敲打我的门窗。我一个人又想奶奶,又烦心!

于是,我直接跪在地上,双手合十,诚心地念叨:慈悲的观音菩萨,请显灵,我一时回不去四川。一定要保佑奶奶没事,一切平安!

这社会新时代怎能还讲旧社会破四旧的东西。尽管人各有命富贵在天,但是也不能把意外当作劫数。人生不是修仙的过程,人的生活不但没有三生三世,更加不会十生十世,所以不要被眼下一些热粉剧给带歪了思想,把10几年读的书全部给丢坑了。

不信。你不养狗。老人不能死。可能活100岁。你这样养。别人也有死的。拌到年轻点也得死。这是:养狗人为养狗人脱开罪责。万严养狗人。有几个不出事的。难道小孩被咬死也是劫数。放狗屁。根本没重视人的生命。总喊。我狗不祸祸人。日常动物中祸祸人最严重重狠的畜生。背后还有个更狠更恶的魔鬼。总把狗畜生棒成神明。跟别人无关。人总躲狗。还着暗算。这是老人,是年轻有为你赔得起吗???养狗:主人和女孩一家刼数到了。坚决禁狗。还市民一个安全环境。禁狗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