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初步判断老人被狗绳绊倒为意外-各位网友怎么看?
表面上看是意外,但是结果却是必然,就像醉驾,有事没事,法律就在那摆着
所以,说老人家被狗绳拌倒是意外,只是说出了问题的表面现象,看起来有点偶然的意思,但是偶然后面隐藏着必然
所以,意外,不等于法律之外。
当然当事各方有商量的很大空间。
好像有一部电影叫做《人狗跑未了》。不过摔倒属不属于意外,人带狗跑总不是意外吧!这样的话,你可以说是狗绳子绊到的,狗无辜,人更无辜。所以,先判杖绳800鞭,然后把绳子判***。最后,以后狗出门人不可给狗绳。要是这样的话,是不是看起来一切合理?难道不本末倒置吗?
老人走路被狗绳绊倒身亡,如果你是法官你会如何判决?
一是狗主人肯定要负民事赔偿责任。要赔偿被害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家属精神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具体数额按法律相关规定。二是还要看这个老人具体情况,如身体健康、头脑清醒,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负一定责任(次要责任)。可适当减轻被告人民事赔偿部分。
如何看待女孩回应遛狗绊死老人逃离现场?
这个问题太偶然!就象高楼坠物是不是不要修楼房了?就象空中坠机就禁飞?汽车翻岸是否禁车?绊死一个大爷就要禁狗?可笑不?再说大爷你还有眼晴呀?眼神不好何必出来溜达?
广东顺德老人被狗绳绊倒***,不栓狗绳的狗主人会怎样?
这个估计要看事实依据来说了!
毕竟,狗绳导致老人家过世,女孩子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是她牵出来的狗,还让它挣脱了绳子致老人家离世,不管是钱还是责任,她都要负责!负责不了就让她家里监护人出来,不管怎么说,都要承担老人去世的后果!不然,就因为她小,因为她家人负担不起,就逃脱责任。未免也太说不过去了,那这个社会最基本的安全都保证不了了!老人家在那好好的站着就遭遇这横祸。何其冤枉!!!
错,就是错,任何借口都不好使!
事情没你想的那么简单,事实是,那个女孩放的狗是她邻居的!主要责任是女孩!但,女孩是个初中学生!没有民事权利,好了,她的监护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对的,正常是他爸妈应该负责赔偿,但!她爸是个***友。………………哈哈,是不是很不可思议!以上是知情者说的,但不一定是事实的全部,仅供参考。
应负过失***罪。明知大型犬有伤人可能却没有***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失手让狗撒花闯人致死,特别是老人就摔倒在眼前,狗主人没有***取任何救护措施逃逸,放任受害者生命受到伤害应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