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人说“爱狗人士”里面有王思聪,却没人反对他,这是为什么?
  2. 王珞丹的“寻鸭启事”,让多少人笑出了声儿?

有人说“爱狗人士里面有王思聪,却没人反对他,这是为什么

nc。恨狗人士恨的是狗吗?是你们这些“人”。还有为什么恨王思聪?他到他家狗上街咬人了?咬人不负责了?随地大小便了?还有你知道他家狗怎么来的吗?收养流浪狗!你们的呢?全买来的。你们也配和人家比。还非拿自己家玩物和警犬比。你们也配啊?

狗这话题没对错。我也很喜欢狗,通人性,也常逗邻居家的狗玩,可同时我又爱吃狗肉,尤其是五香狗肉(本人不吃辣)。扯王思聪干啥,双方都没错,吵来吵去挺好,别再打破这个平衡。

王思聪虽然养狗 但是他不不去高速上拦截运狗车 不去玉林闹事 不去给狗送花圈 也吃狗肉 他不会遛狗不牵绳 不会让狗随地大小便 更不会去狗肉屠宰场救狗 我现在明白那些收养流浪狗的人了 原来他们哭穷是为了让王思聪捐款啊

王思聪的宠物狗,王思聪的宠物狗丢了找到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王思聪要是叫嚣着不准吃狗肉,照样骂他。只是他比较老实,不会这样说罢了,不然你们可以跑他微博 上怂恿他这么做,他会么?因为他是生意人,发表偏激的言论会失去大批的客户,不管是支持他还是反对他的都会失去一部分,越是歇斯底里,失去的关注越多,这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

再说王思聪顶多算个富二代,比他有影响力的明星反对吃狗肉的多了,大家还是照吃不误

林丹喊了一句拒绝吃狗肉,看看被网民批评的没动静了。王思聪人家养狗负责,不扰民,不污染环境,不上高速拦车抢狗,不干扰狗肉市场正常经营。也没见他的狗四处便便,咬人伤人!爱狗人士要是都能做到王思聪那样,谁骂你们。谁还讨厌狗!

王思聪的宠物狗,王思聪的宠物狗丢了找到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王珞丹的“寻鸭启事”,让多少人笑出了声儿?

今日热搜,爆了明星王珞丹。确切的说还不完全是她,是一只鸭子。7月3日凌晨0:32分,王珞丹发条微博【寻鸭启示】,说的是他朋友的一只宠物鸭在息县文化路走失,恳请有心人帮忙找回,愿以10只同等大小的北京烤鸭做酬谢。

猛看到这条热搜,大脑第一时间涌现出三个画面:

一个画面:古代美女息夫人。

王思聪的宠物狗,王思聪的宠物狗丢了找到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事情发生在信阳息县,息县在春秋时期是一个国家,叫息国。息国就因为绝色美女息妫(guī)而留名青史。息妫本是陈国(今淮阳)公主,嫁与息国国君为妻,后又被楚文王掠去做了王后。后来和当了多年俘虏的废息候双双自尽。都是因为太漂亮了。

王珞丹美色应该与息夫人不相上下,这时候出现在息县,就不由自主联想到“桃花夫人”息妫,只是两人相隔2700多年。想到她深秋出生却招来桃花盛开,出嫁路上被蔡哀侯调戏而种下祸根,嫁给息候却被他玩火自焚,招来楚文王的垂涎,灭了息国,掳走息夫人为后,最终为楚文王生了两个儿子后,找机会与还在楚国当俘虏的息候双双自尽。

第二个画面:王思聪居然也把鸭子当宠物。

把鸭子当宠物养的不是很多,这是第一次听说,而且还和王珞丹、王思聪连在了一起。王珞丹介绍说,这子鸭子是同事养的宠物,叫“吉吉”,不是***。鸭子很聪明,听得懂叫自己的名字,认识家人,认识家门。鸭子走失后,王珞丹这么着急,主要原因好像还不是这个,据说这只大白鸭跟王思聪的宠物同款,私下估计比王思聪的鸭子要聪明。这就显得更珍贵,怎么也要找到。

第三个画面:10只北京烤鸭的悬赏。

【每日***观点】从法律的角度讲讲王珞丹的“寻鸭启示”。

7月3日凌晨,演员王珞丹在微博发布了寻鸭启示,家养的一只叫吉吉的柯尔鸭,在母亲所开的小吃店门口,被监控截图中的一名阿姨抓走了。上午10点,王珞丹再次发文,吉吉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

不难看出,吉吉很有可能被这位阿姨吃掉了,无论是鸭子还是小狗,陪伴自己的宠物被人吃掉,让人在情感上是很难以接受的,这位阿姨即使事后进行经济上的赔偿,但根本无法弥补宠物主人情感上的缺失。

此时有网友产生疑惑,王珞丹的行为是否侵犯阿姨的肖像权?阿姨的行为到底是“偷”还是“捡”?


王珞丹在微博平台公布监控截图中阿姨的肖像,是否侵犯阿姨的肖像权?

答:不侵犯肖像权。《民法通则》规定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显然王珞丹并没有营利目的,并且在得知吉吉死亡后,就删除了该微博。

虽然新公布的《民法典》对于肖像权的规定删除了“以营利为目的”,一般情况下,使用肖像必须经过肖像权人的同意,或者有肖像权人的事后追问,要求相当严格,但是《民法典》尚未生效,所以王珞丹的行为不侵犯阿姨的肖像权。

这位阿姨的行为到底是“偷”鸭子还是“捡”鸭子?

答:仅从王珞丹发的微博来看,不能肯定的判断是“偷”还是“捡”。“偷”其实就是***,“捡”了又拒不退还,其实就是侵占。两者之间的界限在于,鸭子是否处于王珞丹妈妈的看管之下,司法实践中,如果界限非常模糊,会更倾向于“偷”。

  1. ***如这只鸭子就在王珞丹妈妈小吃店里面或者门口,正常人都会觉得这些鸭子是有主人的,擅自拿走他人的财物叫***;
  2. ***如由于王珞丹的妈妈疏于看管,鸭子已经脱离了妈妈的掌控,跑到了离小吃店非常远的地方,那么这位阿姨在马路边上捡到一只鸭子,占为己有,拒不归还,属于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此时,妈妈由于疏于看管,也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 虽然在情感上我们都认为阿姨的做法,就是在偷窃他人的宠物,并且还非常残忍的吃掉了,是非常违背人性的行为。但是法律是理性的,并且具有滞后性,宠物虽然在家庭中地位斐然,但目前法律上依然属于财物,每日***在翻阅网友的评论中,发现有网友将鸭子类比于婴儿,认为路上捡到婴儿不会认为可以自己抚养,就推断出路边的鸭子也不能捡,其实是不妥当的。

  • 但无论是偷盗还是侵占,都属于犯罪,这只柯尔鸭市场价值已经超过了1万元,在河南地区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刑法》第270条对于侵占罪的规定,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是可以判处两年以下***的,***罪的量刑会比侵占罪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