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乘客摔倒属于交通事故吗?
公交车里摔倒不算交通事故,是意外***,但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赔偿。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公交车乘客摔倒不属于交通事故,它只属于公交车安全事故,公交车辆运行中出现事故才是交通事故。因为乘客购票乘坐公交车实际就与公交车公司建立了合同关系,公交车公司必须为乘客的安全负责。
公交车乘客摔倒不属于交通事故。公交车乘客摔倒属于人为***。
发生交通事故的前提人撞车,或者是车撞人,车撞车等三件意外事故才属于交通事故,在这次摔倒***中找不到第三方当事人,如果是有人推,或者司机故意快慢行驶,这属于故意伤害。
答:分清责任,区别对待。如是发生交通事故(撞车,追尾,紧急避让的),属于交通事故范畴。如是乘客在车上随意走动等个人行为的或者说是交通车本身因素造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
回答:乘客在公交车乘车时摔倒不属于交通事故。乘客在乘车后购买完车票后,就有了乘车保险,在乘车时如果是司机驾驶方面的原因导致乘客摔倒受伤,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解决,如果是乘客自身的原因,受伤或者损失由乘客自己负责。
公交车上摔倒,责任怎么分?
这得视具体情况而定,比如说因为司机急刹车导致乘客在扶不住的情况下摔倒受伤,那肯定是公交集团承担大部分或全部责任,或者因为人太多被挤倒了而找不到具体的肇事人,那公交集团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但是如果是车辆正常行驶,乘客自身主要原因导致的摔倒,那公交集团可能就不会承担,或承担很少的一部分责任,如果是被挤倒、推倒并且抓到肇事人的情况下,公交集团肯定也不愿意承担责任
这得视具体情况而定,比如说因为司机急刹车导致乘客在扶不住的情况下摔倒受伤,那肯定是公交集团承担大部分或全部责任,或者因为人太多被挤倒了而找不到具体的肇事人,那公交集团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但是如果是车辆正常行驶,乘客自身主要原因导致的摔倒,那公交集团可能就不会承担,或承担很少的一部分责任,如果是被挤倒、推倒并且抓到肇事人的情况下,公交集团肯定也不愿意承担责任
公交车起步乘客摔倒责任怎么划分?
公交车起步乘客摔倒了是公交车的责任,完全不用担心,每一个公交车都有乘客险的,如果摔坏了,是由保险公司来赔付的。
因为如果你上了公交车并买了票,公交车就有义务把你安全的送到目的地责任,就等同于双方达成了乘车协议,起车时摔倒,属于司机操作不当,因此司机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