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离婚案败诉,他做了一件什么事,引得哄堂大笑?
溥仪离婚败诉案指的是溥仪与他的淑妃文绣离婚的案件,当时成为社会热点,被各大媒体报端所报道,被称为“刀妃革命”。
在当时的民国时代,皇上的妃子敢休了皇上,这可是听所未听,闻所未闻啊。作为当事人的溥仪来说,他感觉是丢人丢***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恨不得把这件事像掐烟头一样把它掐灭了。
事情回到1922年,文绣和婉容作为溥仪的一淑妃一皇后前后脚的嫁给了他。文绣虽然被溥仪看中,但是注定在级别上要比婉容低一级。文绣要早晚给皇太后,给婉容请安。其实这样不要紧,更要命的是溥仪冷落了文绣,他更喜欢的是婉容。仿佛文绣就是他的一个件衣服,不喜欢就放在一边置之不理。
文绣开始和婉容争宠过,但是以失败告终,溥仪对她更加不理不顾,甚至下人都开始欺负文绣,绝望的文绣甚至想到了***,即使这样也不为溥仪所动。几次三番,文绣的心在溥仪那里得不到温暖,冷冰冰地,变得僵硬了。
文绣在妹妹文珊和外甥女的开导和帮助下,逃离了皇宫,聘请了律师,向溥仪递交了律师函,其内容如下:
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枕独抱,愁泪暗流,备受虐待,不堪忍受。今兹要求别居。溥应于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实行同居,否则唯有相见于法庭。
文绣的直言不讳,说到了溥仪的痛楚,仿佛自己的伤疤刚刚愈合,却又被别人揭开一般疼痛难耐。
作为末代皇帝的溥仪觉得自己被文绣***离婚这件事情,不但使自己颜面无存,而且整个大清朝皇室的颜面都让她丢尽了。
大清早都亡了。曾经作为皇帝一言九鼎的溥仪,却被他的妃子闹离婚推上了公堂,原本这对溥仪来说就很尴尬了,已然不能接受。
而且案件败诉了,那就接受现实吧。毕竟是民国时期了,他说了已经不算了。可他当堂拿出了一份圣旨(史上皇帝亲自宣读圣旨第一人),想着挽回一点颜面。可这在别人看来,就如跳梁小丑般的表演,实则是自取其辱。
妃子休皇上的事儿,此前是闻所未闻。这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轰动,还被称之为刀妃革命。具体情况且听我给你从头细说。
1922年,这已经是溥仪退位后的第10年了。这一年分前后脚溥仪娶了一个皇后,一个妃子,也就是婉容和文绣。自古皇后与妃子很难有和睦相处的,毕竟身份地位不同。
文绣也想得到溥仪的宠爱。但现实却是溥仪对婉容更宠爱一些,从地位和感情上她都落了下风。她成了可有可无的存在,很多时候溥仪就把他当个物件一样束之高阁。
文绣也想过抗争,也与婉容争过宠。可她越努力遭到的白眼就越多,在溥仪的纵容下,甚至连下人都开始欺负她。眼看着溥仪离自己越来越远,她的心也逐渐变得冰凉。
那时候新思想涌动,妇女的社会地位也在逐步提高。文绣也是一个倔强的女子,她不想就这么委曲求全的过一生。在其妹妹的帮助下,她逃离了皇宫。而且聘请了律师,她要打离婚官司。
随后溥仪就收到了律师函,内容如下: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枕独抱,愁泪暗流,备受虐待,不堪忍受。今兹要求别居。溥应于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实行同居,否则唯有相见于法庭。
溥仪有他的痛处。在他的自传《我的前半生》里就说到过,大意是他少时已经被宫女玩废了,功能出现了障碍。所以他不能满足文绣提出的要求。
但是***离婚这件事让他这个大清曾经的皇帝颜面无存,虽然震怒,但却毫无办法。只得与文绣法庭相见。
1922年12月1日,溥仪完成大婚,此时清王朝已经被推翻了10年,这一年他同时拥有了婉容与文秀两位美丽娴静的女子,而这两个女子却成了他人生中最大的耻辱,带给他无尽的伤害。
1931年8月23日,文秀正式向溥仪提出离婚,原因是她再也不愿意承受溥仪对她的冷落,和宫中的不自由,溥仪做梦也想不到他贵为皇帝,他的妃子竟然敢向他提出离婚,这件事让整个皇室和前清大臣们颇为震惊。
当时文秀发了一封律师函给溥仪: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枕独抱,愁泪暗流,备受虐待,不堪忍受。今兹要求别居。溥应于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实行同居,否则唯有相见于法庭。
这样的要求,对普通人来讲轻而易举,却让溥仪十分为难,文秀的要求未能得到满足,这让溥仪和解的想法变成了泡影。
淑妃文绣向溥仪提出离婚一事,在当年算是一件极具轰动效应的大***,这是史上唯一一起嫔妃主动提出解除婚约的***,被当时的人们称为“刀妃革命”。
当时的清朝已被推翻近二十年,各种新文化、新潮流已经逐渐进入人们的生活。尽管女性解放运动也是蓬勃发展,但文绣提出的离婚还是震惊了整个社会。
当时溥仪的婚姻可谓是红灯频亮,首先是皇后婉容先后与溥仪的两位侍卫私通,还生下一个女儿,生下不久便夭折,据说溥仪知道后,命人将其扔进锅炉。
从此以后,溥仪便对婉容不闻不问,处于放弃的状态。婉容也因孩子而受到***,开始用大烟来麻痹自己。就在溥仪焦头烂额之时,文绣向他提出了离婚。
这时的溥仪被赶出紫禁城已有七年之久,在这期间,他与文绣、婉容先是住在醇亲王府一年,而后又移居到日租界的张园和静园,直到文绣律师函的送达。
这一消息,直接震惊了溥仪与清室遗老们,在新闻媒体的大肆发酵下,溥仪大骂文绣的行为有损皇室颜面。文绣入宫后一直与婉容不睦,但溥仪并未在意。
在搬出皇宫后,由于经费紧张,溥仪缩减了所有人的俸禄。文绣与婉容的生活待遇也出现了巨大的差距,毕竟婉容的身份要高一些,文绣对此非常不服气。
她觉得当时已是民国时期,这些封建枷锁早该被打破,文绣也曾有过轻生的念头。好在妹妹文珊也住在张园,在文珊的开导之下,文绣决定要开启新生活。
1931年夏,溥仪在天津的张园突然收到一份律师函,公函的内容是:事帝九年,未孟一幸;孤枕独抱,愁泪暗流,备受虐待,不堪忍受。今兹要求别居。溥应于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实行同居。否则唯有相见于法庭。
让律师发律师函的人就是溥仪的淑妃文绣,律师函的内容很简单明了,说白了就是入“宫”九年没有得到皇帝的宠幸,要求溥仪每月来几次住在一起,也就是同居,否则就要离婚上法庭。
溥仪看完这封律师函后,大为恼火,怪不得仆人反馈说淑妃文绣不在张园不知道去向,原来去别的地方居住而且还找了律师。律师函所提的内容并不过分,毕竟文绣是溥仪的妃子,要求同住是相当合理的,而这溥仪也是满足不了的,一方面溥仪怕这事情传到外面去,这对自己的列祖列宗是一种莫大的羞辱,另外一方面自己也找到御用律师去与文绣谈判。
文绣将实情和盘托出,对于律师来说这件事情他也解决不了,也就主动了斡旋的失败。最终文绣一纸诉状将溥仪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溥仪为了尽量缩小影响,压制舆论,***取了庭外和解的方式。
文绣和溥仪断绝一切关系,溥仪需要一次性向文绣支付55000元作为赡养费而文绣作为代价,则答应终身不再嫁人。虽然溥仪***取了一切可能的措施压制这个信息,但还是在社会的舆论中掀起了***澜,毕竟妃子与皇帝离婚这事千百年来第一次,虽然溥仪现在已经不是皇帝,但他毕竟曾经是皇帝。
激烈矛盾的双方不只是溥仪与文绣,还有文绣与其一位远房的兄弟文绮。文绮在听过这个妹妹公然与溥仪离婚,而且还闹上了法庭,于是写了一封信来职责文绣,而文绣也不示弱,写了一封长信来回击这个哥哥对自己的批评与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