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养兔子明显比养猫养狗有优势,为什么养的人却不多?
  2. 李斯功勋卓著为何没能善终?

养兔子明显比养猫养狗有优势,为什么养的人却不多?

兔子拉屎尿尿很臭啊,很多楼房不方便养,还有它牙咬一下也很疼的,爪子也是尖尖的,我都有被抓到过。最重要的,它不会撒娇卖萌和人很亲近啊,失去了养宠物的快乐,我养了一只萨摩耶,也为了给狗狗有玩伴,买了只小白兔,真心的经验所谈!


去年,孩子农村赶集买了一只兔子。用脚指头想,就知道,照顾兔子的重任弄到了我的身上。不过呢,作为一个90后,心态是60后的我。照顾一只兔子不在话下。虽然在城市中,我养鱼,乌龟,狗,猫,鸭子,鸟,除了鸭子没能善终,无奈送走。狗狗和猫都善终了。我可谓养宠小王子。

说回这个兔子,买笼子,买饲料,买配件,齐全以后,兔子就可以在笼子里自得其乐。偶尔拴着绳跑一跑,并不是牵引它,而是挂在身上,求个保险。遇到狗后,你会发现,老年三轮秒变保时捷,那个速度难以言喻,在你反应过来之前,它已经消失在茫茫的平原。那时候我就明白为什么有“守株待兔”,兔子跑的时候,根本不不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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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养狗,养猫,兔子其实可以给更少的自由空间。很多人说兔子屎臭,错的,兔子屎不但不臭,还有草香。如果你的兔子臭,说明你喂的食物问题。刚来时家里老人家一本正经告诉我,兔子不喝水,吃蔬菜。结果正好相反,兔子不吃菜,要喝水。人们以为的跟实际情况真是南辕北辙。不过他的尿真特么骚气,而是还乱喷。就要弄围挡。

总的说来,兔子需要空间不大,天生胆小,不用天天放风,打扫也很方便,适合上班族养。早晚一次喂养。不过,兔子不像狗,不能抱撸,它虽然有时候表示很亲近,但并不代表你可以抱着撸,只能单手在笼子里撸,不然它没有安全感。

总之,兔子还是很有灵性的,养兔子就像养鱼养乌龟,适合每天看一看,就满足主人。成天撸个没完的,建议还是养狗,养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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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伪命题,换句话说就好比,养鸡养鸭既能吃蛋又能吃肉,怎么还养没用的狗是一个道理。人们养猫养狗是人的乐趣,养的是宠物,猫跟狗都有灵气,通人性所以大家都喜欢。虽说也有养其他动物当宠物的,但还是以猫狗居多。而是从喂养来说,猫狗也比其他动物有优势。猫狗可以人吃什么,給它们吃什么。非常省事,到兔子就不行了。兔子的饮食比较单一,还有卫生问题,兔子大小便非常随意,而猫狗就不一样了,都是非常干净东西。所以是我养宠物,兔子根本不在名单里。

作为养过兔子的猫奴,我个人体验来讲,还是养猫更能满足我对宠物的一些要求。

1、养猫更有亲近感,养兔子它完全没有意识到你是它主人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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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养的兔子每天只会吃吃吃,然后家里的东西也会乱咬。

而且叫也叫不答应的,每天拉屎也挺臭,没办法抱,感觉它比较脏,还不敢给它洗澡

但是猫咪不一样,猫咪叫它会应我,甚至看到会开心的跑过来,在我面前打滚漏肚皮,还会开心的咕噜咕噜。这让我很有满足感,感觉自己被它需要,被它喜欢。

2、兔子并不是指给点菜叶子就可以的,对菜叶也有要求的,而且吃不好还容易拉肚子

不知道是我之前养的兔子不行还是怎么样,很容易就拉肚子。菜市场买的白菜不能吃多了,胡萝卜不是很爱吃。然后比较喜欢吃外面野生的长得像蒲公英幼苗的那种野菜。导致我有一段时间经常在外面找野菜,城市里养个兔子太难了……

当然,可能品种不一样,有的没有这种问题哈。

3、兔子相关的养护知识不够完善,医疗也不太方面,导致没办法让大众接受。而且养兔子大部分人第一印象就是小孩玩具,作为宠物养的挺少的

说兔子绝对没有攻击性的,是的,但是兔子也会咬人的

李斯功勋卓著为何没能善终?

始皇死,赵高说李斯,斯私己而顺赵高,篡始皇遗诏,赐死扶苏、蒙恬,扶胡亥即位,献“督责之术”,民怨沸腾,为秦之江山计,斯携右丞相去疾、将军冯劫上书劝之,亥怒下斯等入狱,屈打成招,以谋反受五刑而死。

斯不能善终一因,恐不如蒙恬,丞相位不保而扶胡亥;二因赵高小人也,斯非其对手;终成李斯五刑死

秦朝名相李斯本是楚国上蔡县的小吏,因不甘心于贫穷落魄便出外游学,并拜大思想家荀况为师,在学得一身帝王之术后西行入秦,因才干出众获得秦王嬴政的器重,并帮助他兼并山东六国,实现[_a***_]有史以来第一次大一统。等到秦朝肇建后,李斯又主张废分封、建郡县,焚诗书、禁私学,统一文字、车轨、钱币、度量衡,北驱匈奴筑长城、南击百越开岭南,为秦帝国的巩固和发展立下盖世奇功。

因为李斯为秦帝国的肇建、巩固和发展立下不世之功,所以被秦始皇进拜为丞相,位居百官之首。不仅如此,秦始皇为了表示恩宠,还跟李斯结成了儿女亲家,将他所有的儿子都召为驸马,女儿则全部嫁给皇子们为妻(“斯长男由为三川守,诸男皆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诸公子。”见《史记·卷八十七》)。

正因为李斯不仅位极人臣,而且极受皇帝的恩宠,所以公卿百官们便竞相巴结他,而趋炎附势之徒也竞相投靠在他的门下,并由此获得晋升。然而李斯虽然富贵至极,但每每想到“水满则溢,月满则亏”的道理,心中便总是惴惴不安,害怕某些人会出于嫉妒陷害自己,使得李家遭遇大祸。

李斯为人太过圆滑,左右逢源,有大才但政治智商稍微差点。始皇帝驾崩后,在公子扶苏和胡亥之间做出选择,李斯鬼使神差的和赵高站在了一起,帮助胡亥娇旨篡位,直接害死了大将军蒙恬和公司扶苏,他作为参与了整个过程的人,赵高和胡亥必然要除之而后快避免东窗事发。在此事上,就显示出李斯政治智商的薄弱,那时赵高确实权倾朝野,但是李斯作为丞相,外有蒙恬手握数十万大军戍边,扶苏又是皇位的合法继承人,李斯如果可以昭示天下,拥立扶苏,那结果可能远远不会这么惨。

谢谢邀请,我是小郝话历史!

这个问题,我想从三个方面来回答,第一是李斯的功勋,第二是他的恶行,随后说说他的结局。

李斯这个人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最令人琢磨不透的人物之一,明代的大思想家李贽在《史纲评要·后秦记》中如此评价其人:李斯“是圣是魔,未可轻易评说”。而在中国历史上,能够得到“圣魔”这一称呼的,李斯无疑是独一份。

先来说他的“圣”。李斯的最大功勋,在于他曾辅佐秦始皇横扫***,建立起了大一统的大秦帝国。他住持废除了宗法制的奴隶分封制度,组织统一度量衡和文字……所以有人说,如果秦始皇是用剑来统一天下的盖世英雄,那么李斯就是用笔来***完成统一大业的神助攻。

再来说他的“魔”,李斯封侯拜相以后,逐渐迷失在权利和政治斗争的漩涡中不能自拔,主要表现在教唆胡亥肆意妄为,轻罪重罚。为了保住自己的前程,曲意服从,阴附赵高。最终成为了沙丘之变的主谋之一,也为威名赫赫的大秦帝国最后的崩溃,埋下了最重要的伏笔。

最后说说李斯的结局,胡亥被各怀鬼胎的赵高和李斯扶上皇位之后,整天花天酒地,沉迷享乐,追求长生不老。赵高则利用手中大权,***重量,广立朋党,后世的史学家们一致认为赵高有当皇帝的野心。在这个危险的三角权利结构中,一君二臣,臣强君弱,胡亥最终把依赖的对象投到了技高一筹的赵高身上,所以李斯纵然权倾天下,也无法在这场游戏中斗过赵高。

《史记》如此记载了李斯的最后结局:“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值得一提的是李斯临死前,说出了那句著名的“黄犬之叹”:“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也许死亡是一杆秤,用来衡量那些已经流逝的光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李斯想起的居然是问儿子,我还想和你去老家上蔡东门牵着咱家的老黄狗追兔子,你说还能做到吗?回答他的,是儿子的眼泪,李斯惨笑着和儿子抱在一起,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终于明白,那些平凡而又简单纯粹的快乐,就在自己踏上政途的那一刻,就已经离自己远去了……

我是小郝话历史,历史老师没有讲过的历史,原来是这么不靠谱!

李斯为秦始皇扫平六国、统一天下出谋划策,可谓鞠躬尽瘁、殚精竭虑,为大秦立下了汗马功劳。李斯受到秦始皇的赏识后,不仅本人官运亨通,子女们也跟着受惠。秦始皇任命李斯长子担任三川郡守,掌管军政大权,其他子女还与帝室联姻,公子扶苏就是李斯的女婿。此时的李斯,可谓踌躇满志、风光无限,达到权力及荣誉的顶峰。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开始了第五次巡行,丞相李斯及秦始皇次子胡亥等人随同。不料途中秦始皇不幸得重病,已知来日不多的秦始皇,立遗嘱传位于长子扶苏,并令其回咸阳主持父皇葬礼。不久,这位统一天下、叱咤风云的始皇帝走完了他轰轰烈烈的一生。然而,秦始皇的遗昭并没有送出去,而被胡亥与秦始皇的近身宦官赵高扣留。胡亥为争坐皇位,与赵高商议篡改遗昭,但需丞相李斯同意方可实现。在胡赵两人利诱下,李斯为了自身的荣华富贵及家族的利益,竟与两人沆瀣一气,篡改遗昭为:斥责扶苏没能为国家尽责,也没建功立业,还屡次上书诽谤皇上。同时还责备守边大将蒙恬未尽职,没有规劝扶苏走上正道,故令二人自尽。扶苏及蒙恬死后,胡亥如愿继承皇位,即秦二世。胡亥当政后,整日沉溺酒色,不理朝政,还大肆征发徭役,修建皇宫。时下农民起义不断,朝庭不得不派兵进剿,给百姓造成极大负担,民间怨声载道。这种情况下,李斯便常常劝阻,渐渐令秦二世不满。因此,李斯以后想见秦二世都较难,若见时,还需要赵高的通报。赵高见秦二世对李斯已有烦意,为了自己以后能够专权,也想铲除李斯这个绊脚石。赵高每每在秦二世胡亥吃喝玩乐正在大兴时,告知李斯皇帝有空,可以进见。这样常常引起胡亥的不满,大怒道:李斯什么意思,老是和我过不去,我有空时他不来,没空时他却总是要来有事,真是岂有此理。赵高也趁机常在胡亥耳边煽风点火,广进谗言。胡亥最终下令逮捕李斯。赵高借机说李斯谋反,严刑拷打下,屈打成诏。秦二世二年,也就是公元前208年,一代名相,为秦朝立下了不世之功的李斯被腰斩于市,并诛灭三族。雲绯历史号:故纸堆间(yunfei919-)雲绯文学号:芳绯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