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母兔丢弃的小兔怎么喂养?
  2. 为什么说兔子丢三落四?
  3. 兔子拔的毛能扔吗?
  4. 宠物兔丢失主人报警,找到时被剥皮洗净待下锅,宠物丢失被杀害谁应该负主要责任?

母兔丢弃的小兔怎么喂养

按时喂干饲料苜蓿草

适当喂一些蔬菜水果

要有充足的水源补给。

宠物兔丢弃,宠物兔想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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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食幼兔一日三餐按时喂食,食物主要以营养的兔粮以及畜牧草。这些对于幼兔的生长以及肠胃消化有很大的帮助。

给幼兔喂食一些新鲜的水果蔬菜也是比较好的,可以调节幼兔营养的补充。

给幼兔充足的水源补给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给优兔买比较小的饮水器来满足它的饮水需求。

宠物兔丢弃,宠物兔想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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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母兔死了之后小兔子的喂养一定注意营养的搭配,在保证兔子能够消化的情况下,给它各方面的营养补充。

为什么说兔子丢三落四?

兔子丢东落西。属兔人丢三落四,总是找东西,是因为他们本身的性格活泼跳脱了。他们非常相信自己,觉得自己同时干几件事也可以应付过来,没想到经常会弄得手忙脚乱。

用到一件东西的时候,通常就是慌慌张张,随手一扔,再找的时候就无论如何都找不见了,真是很无奈。

宠物兔丢弃,宠物兔想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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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拔的毛能扔吗?

安哥拉毛发不仅长还非常浓密,出毛量比较高,能够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修剪下来的毛发可以用来制作成纺织品,能够达到不错的保暖效果。不过对于家庭饲养朋友来说,当毛发修剪下来之后,还是应该集中清理干净然后倒入到垃圾桶里面,以免弄得家里到处都是毛发。

想要让它的毛发质量变好,需要给它补充营养,或者适当吃点微量元素,催毛效果挺不错的。

宠物兔丢失主人报警,找到时被剥皮洗净待下锅,宠物丢失被***谁应该负主要责任

您好,我是一名执业兽医师。

有些人可能认为兽医的职责是救死扶伤,但是小时候也吃过兔子。因为我自己生活农村,有很多野兔子,每年带冬季的时候他们有时候会跑到家里面滴稻草中。这个样子,我们就会抓住最后被家里人煮了。

但是这件事情所发生的兔子是属于宠物兔,其实在其他人眼中所看到的,特别是不知道它是宠物兔的情况下,可能会遭到被吃的可能性。

我们需要说明的还有一点就是这个兔子为什么他会跑到其他地方?这就是宠物主人的原因,主人照顾不周,为什么自己的兔子不弄好,万一吓到人家的小孩或者老人怎么办?万一咬坏人家的花草树木怎么办?如果真的干坏事了被人家要求赔偿是否可以是自己家的兔子干的。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拿到人家的东西可能不能私自占有,但是在问题当中我看到这只兔子最后被赔偿一千八百元的时候,首先从一个商品的角度来说,这个价钱是偏贵的,但是对于宠物主人心情来说,可能并不是那么昂贵。

整个事情可能需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个人感觉吃兔子的人是有过错。同时两个人都是有错误的。完全批评吃兔子的人或者宠物主人是不合理的。

但是我希望大家在后期的养宠物的过程中一定要照看好,这样子才比较周全。同时尽量少使用警力。以上只是我个人的一些观点。

【兽医陈满福】系悟空问答签约作者

我觉得***宠物兔的人应该负主要责任。

第一,因为刘先生并不是故意丢弃兔子,是丢失,所以兔子不属于溜浪兔,不在扑杀范围,当然刘先生把宠物兔丢失也应该负点监管不利的责任。

第二,刘先生丢失的兔子时间很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所以刘先生家的还在追诉期内,杀兔子的人杀的兔子,就是刘先生的兔子,而不是流浪兔。(6个月后变流浪兔)

第三。根据《民法通则》《物权法》,杀兔子的人应该有以下的义务:

杀兔子人没履行上述义务,私自占为己有,又残忍***,应负主要责任。

所以才有一个宠物兔要赔1800元的高价,同时也警示刘先生,要照顾好自己的宠物,否则宠物就随时有负出生命的代价。

在这件事上要搞清楚谁负***的主要责任,首先要明确一个常见法律概念,遗失物和无主物。

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丢失的动产,无主物是指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

遗失物和无主物在物权问题上往往是非常难以明确判断的,特别是针对一些常见的动物,除非动物身上有非常明确的标识,比如宠物狗悬挂狗牌,而由于动物有自主活动能力,主人管理不善,往往造成[_a***_]宠物走失,一旦进入公共环境,不具有身份标识的家养宠物,就变成了无法明确所有人的流浪动物,而宠物主人抛弃宠物也很常见,虽然在实践中我们可以根据一些生活常识对“流浪动物”的所有人进行推定,但是这种生活常识往往不是普遍性的,比如一些朋友通过看流浪狗是不是干净判断其有没有主人,但是身上很干净的流浪狗,也可能是被主人遗弃的,从而变成抛弃物,由于目前在宠物饲养上,登记制度履行并不完善,一旦发生了物权***,最常出现的问题就是——主人往往难以证明宠物属于自己,所以我也想在此提醒饲养宠物的朋友们,及时为你的爱宠悬挂身份标识。

在公共环境下活动,无人监管的常见动物,一般情况下都只能推定为无主物,而针对无主物,法律上适用先占原则,即最先发现的人获得所有权,但是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宠物从有主人——走失变为无主物——被先发现者占有,物权转移——宠物主人追讨,物权再次转移,不同阶段,物的所有权是可以变化的,所以要用具体阶段来判断各自行为是否合理,时间段非常关键,捡到一只无法判断有没有主人的兔子杀掉吃肉,这个操作是没问题的,而如果宠物主人追讨,杀兔子吃肉就成了一种无过错的侵权行为,也应当对宠物主人进行补偿。

无过错的侵权行为,公众往往难以理解,其实在生活中非常常见,由于一些意外情况导致的交通事故,就是最典型的无过错侵权,所以出现无过错侵权,给予被侵权人补偿即可,无需在对错问题上进行指责。

而宰杀动物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违法,杀鸡杀鱼杀狗杀猪,都一样是杀,宰杀和虐杀是不同性质的两件事,吃兔子之前当然要去毛剥皮,所以描述这种所谓的“***惨状”其实是具有误导性的。

所以就这一***而言,宠物主人对其所有物疏于管理,导致宠物走失,被人捡到宰杀,实质上是一种意外***,而非故意侵权,所以在责任划分上,宠物的主人当然要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