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狗追赶,情急之下用棍子将狗打成重伤,遭索赔,是否合理?
这事没凝问,百分之百不合理,法律明文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受到外来侵害,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可以***取正当防卫措施,造成的不法人损害后果,正当防卫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更别是一条狗,现在恶狗伤人的***,经常发生,被恶咬伤,处理不当会致人失去生命,遇到被恶的追咬的情况,千万不能对它客气,别说防卫把恶的打成重伤,就是打死也不为过,人的生命第一。
当然不合理。该男子是被狗追赶迫不得已才捡起棍子打的狗,别说打成重伤就是打死了也合情合理。谁叫你养狗不好好管的?他又不是上你门无端打你的狗?索赔,不要踩他,让他到***告去,我相信每一个正直的法宫都不会支持他的。
肯定不合理了,狗追人,就是要伤害人的体现,人为了自卫打死狗都没有责任,城市养犬规定,犬只是应栓绳的 ,否则就是违反有关规定要受到处罚的 。这都是一个守法公民应尽的责任,没栓狗绳的狗追人被打还无索赔太气人了。
养狗的,由其是大型狗,如果狗主人要带着溜达,必须给狗带链子,迁住了,以免伤人,如果你的狗去追人家,人家必须要仿犯啊!打了你的狗是必然,打伤了或打死了,也是为了仿卫,没有赔偿这一说,因为你错在先,为什么没看管好你的狗。
男子将追赶自己的狗打成重伤是为民除害,打狗英雄。如果男子不打狗,肯定被追他的狗咬伤,如果狗追的是老人,那么狗咬死人的恶性案件很可能再次发生。
所以为打狗英雄叫好,遗憾的是没打死疯狗,只打成重伤,应再接再厉把咬人的疯狗彻底击毙,让追咬的疯狗从此不再咬人,不再害人。
同时建议:第一养狗人出门溜狗必须给狗嘴戴上囗套,防止咬人。第二狗咬死人赔偿从一百万起步,第三咬死人的狗主人一律判刑,刑期十年起步。
对于不戴口套的狗,出门追人咬人时,***可打,打死不负任何责任。这是因为人命大于天更大于狗命,要绝对保证人的生命安全受到绝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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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15岁女孩遛狗时被人用铁棍打伤?持棍者:母亲被狗咬伤了, 你怎么看?
城市遛狗人,您好!最近狗咬人事故频发,借此机会说道说道。在人居环境里,宠物狗的存在意义和价值不言而喻,就是成为人类的玩物或成为情感寄托的一种载体,表面看上去体现了一种“爱心”,一种“陪伴”,或许能给你自己带来一些愉悦和开心,仅此而已。从另外一个角度就不一样了,狗本身也是一个生命主体,能成为人类的玩物是悲哀的,但作为一种低等动物能够征服高级动物的人类的情感也是它们的荣耀,无论如何,我们人类要明白自己是谁?自己应该做的和不应该做的,如果有老人亲人和贫困人群不去赡养和帮扶而去消耗大量的精力和情感去收养一只狗,那是你的权利但不是你的应该;在从社会层面来看,养狗行为没有给国家给社会创造价值,而是在消耗***,即使给您带来的开心快乐也是自私的一种表现,况且你本身也会存在细菌病毒感染的风险;从养狗人的周边人群和邻居来看,养狗行为是一种威胁和骚扰,养狗人没有顾及这些人的感受本身就是自私。综合上述,如果一旦狗咬人***发生,狗主人就要担责,也就是养狗是有风险的,需要付出成本和代价,甚至入刑,因为你没有照顾好狗本身和周边人类的能力,就像无证驾驶一样,不出事故是你***,一出事故你就要倒霉!